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监察局关于2011年行政效能监察督查方案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监察局关于2011年行政效能监察督查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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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8-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监察局关于2011年行政效能监察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监察局拟定的《2011年行政效能监察督查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2011年行政效能监察督查方案
(州监察局)
为督促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行政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确保2011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顺利实现。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围绕2011年全州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抓住重点,强化监督,切实落实好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制,督促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提高行政执行力,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和超额完成,为我州“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开好局、起好步。
二、效能监察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对州直部门监察督查的主要内容。
1.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实施情况:2011年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工、实施、建成,年度投资目标是否完成;是否按国家要求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完善各项手续;项目资金是否按工程进度拨付,是否截留、挪用;工程质量安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工程建设是否超出概算,竣工项目是否按期验收交付使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见附件1)。
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各行业部门是否完成今年初州政府下达的分解目标(附件2)。
3.政务环境建设情况:州直各部门年初公开承诺是否兑现;是否按要求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管理权限、行政许可权限;是否按要求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减少3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和30%以上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是否实现办事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20%;是否按要求将审批事项移交州政务服务中心。
4.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事项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州委八届九次全会、全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工业发展、加快园区发展和支持凯里市加快发展措施的情况;“十大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创先争优”、“四帮四促”、“三个建设年”等活动开展的情况。
5.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是否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招商责任制,建立招商引资机构及队伍;引进的重大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是否按期开工、建成、投产、达产;相关手续的办理是否及时快捷,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
(二)对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监察督查的主要内容。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是否完成今年初州政府下达的生产总值奋斗目标任务(附件3);是否完成今年初州政府下达的工业增加值目标任务(附件4);是否完成今年初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分解任务(附件5);是否完成2011年财政预算总收入和烤烟生产收购安排任务(附件6)。
2.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督查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工、实施、建成,年度投资目标是否完成;是否按国家要求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完善各项手续;是否实行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新开工项目是否签订廉政合同;项目资金是否按工程进度拨付,是否截留、挪用;工程质量安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工程质量是否达规定要求;工程建设是否超出概算;项目竣工是否按期交付使用。
3.工业园区建设情况:是否按年初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黔东南州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责任状》进行细化分解和落实。
4.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民生工程项目地方应配套的资金是否到位;民生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是否依法合规,是否有截留、挪用、贪污等行为。
5.政务环境建设情况:政务服务中心是否投入使用;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6.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是否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招商责任制,建立招商引资机构及队伍;引进的重大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是否按期开工、建成、投产、达产;相关手续的办理是否及时快捷,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
三、督查方式
由州监察局、州政府督查室牵头根据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抽派人员组成督查组有重点的进行督查。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督查工作。
四、方法和措施
(一)分步实施。年内,各责任单位按照各项工作进度要求进行自查,州督查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抽查。次年1月底以前,由州监察局执法监察室综合全年督查情况及年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评,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
(二)实行效能监察跟踪问效制度。对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和经济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监察内容,采取跟踪问效措施。督查组要适时召开专题会议,了解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各单位效能监察推进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安排督查。采取对上报情况进行分析、现场察看、调查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效能督查,通过查时间、查进度、查效果、查质量,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效能监察结果的运用。一是向效能监察对象及时反馈监察、评价情况,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效能监察建议。二是公布效能监察结果,对行政效能差,跟不上工作进度的单位,由纪检监察机关实行重点督办,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三是把效能监察评价结果通报组织人事和目标考核负责单位,并将其作为州委、州政府对各级各部门进行年终目标考评的重要参考内容。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督查组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次要发出《效能监察建议》并作出警告,第二次仍发现问题或整改不力的进行全州通报批评,第三次则直接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作出党政纪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作为实施行政效能监察督查的责任主体,要把这项工作当作推进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实施、形成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的重要措施,列入本地、本部门“三个建设年”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步进行部署、检查、考评,并根据本督查方案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搞好统筹安排,合理分工,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重点加强对影响工作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关键部位和环节的监督检查。要把行政效能监察的过程变为重点工作和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服务的过程,把行政效能监察的过程变为提高政务水平的过程,把着力点放在帮扶、指导、推动上,积极帮助规范管理,堵塞漏洞,提高效率。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盯紧不放,及时纠正,务求实效。
(三)建立信息联系制度。各督查组向州监察局执法监察室报送督查的相关信息,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报告。督查组要加强与各督查对象的联系和信息交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要注意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先进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反面的典型要通报批评并适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州监察局执法监察室联系人:熊英,联系电话:822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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