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州人民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州府办发〔2015〕9 号
颁布日期:2015-03-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州人民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州府办发〔2015〕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委组织部安排,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范华同志于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选派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挂职。为做好范华同志挂职期间所负责、分管和联系工作的衔接,经州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其分工进行调整,挂职期满后,自动由其负责、分管和联系,现将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范华同志原负责的统计、服务业发展、区域经济协作工作由陈洪宛同志负责;商务粮食、贸易合作、石油和燃气流通、民族宗教、外经外事工作由张俊杰同志负责;旅游工作由黄曼同志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由李杰同志负责。

二、范华同志原分管的州统计局由陈洪宛同志分管;州民宗委、州商粮局、州外事侨务办公室、州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由张俊杰同志分管;州旅游局由黄曼同志分管;州投促局由李杰同志分管。

三、范华同志原联系的州归侨侨眷联合会、州工商业联合会、州盐务局(州盐业公司)、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兴义办事处、驻州石油石化和燃气有关部门由张俊杰同志联系。

四、其对口联系晴隆县有关工作由张俊杰同志联系。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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