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遵义市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印发遵义市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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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6-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遵义市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遵义市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遵义市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重点工作安排》,加强领导、组织和协调,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各县、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请于2011年12月20日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麟
联系电话:3119255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遵义市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和《遵义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遵府发〔2010〕22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出成效。
一、开展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
(一)推进管办分开,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市人民政府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承担政府出资人职能,对医院国有资产、财务会计、运行机制、分配制度、医药价格、医疗技术规范、行业作风进行全方位监管。负责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估和医院领导班子考核,公立医院院长每年向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述职。逐步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
(二)推进医药分开,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公立医院离退休人员费用由财政全额预算。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政策性亏损补贴等。
(三)探索成立医疗集团
以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为龙头,探索成立医疗集团。优化卫生资源,实现人才、技术、管理、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各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推进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建设发展
(一)优化公立医院布局结构
1.加强公立医院的规划和调控。2011年5月出台《遵义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遵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功能、数量、规模和布局。
2.按照《遵义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遵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采取新建、改扩建、迁建、整合、转型等方式,优化配置公立医院资源。重点加强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控、老年护理、康复等领域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3.加强公立医院学科建设,将科技三项经费在2010年基础上增加部分的40%设立遵义市公立医院学科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用于人才培养、设备购置、科研等。县级财政也要设立学科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县医院重点学科建设。
4.推进公立中医(含民族医药)医院改革发展。完善公立中医医院服务体系,各县、区(市)必须有一所政府举办的中医院,加强“名院、名科、名医”建设,每个县级中医院开展60种以上中医诊疗技术项目,并制定三个以上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促进中医药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
(二)优先建设发展县级医院
1.各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各县、区(市)2011年底前基本建成1所二级甲等以上的公立医院,使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能够在县域内基本解决。
2.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按照《遵义市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实施方案》和《贵州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试行)》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推行城市三级医院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医生制度,每所医院不少于5名医生。以医院管理、医疗护理质量、医院信息化管理、卫生人才、适宜技术、设备支持等措施积极支援受援医院标准化建设。
3.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余庆县要进行以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绩效考核、优质护理服务、支付方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临床路径、推进信息化建设等为重点的综合改革。其余县、区(市)要制定综合改革方案,加快推进。
(三)加强公立医院骨干人才培养
加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认真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市级财政每年在15851人才经费中列出100万用于医疗机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健全继续教育制度。遴选县级医院骨干医师或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到对口的三级医院进修学习。
(四)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
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支持。按照《遵义市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实施方案》,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开展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
(五)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工作
1.选择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遵义市第二人民医院、遵义市第三人民医院、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余庆县人民医院、遵义县人民医院七家医院进行遵义市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
2.推动城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开展远程医学活动,实现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检查、远程教育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依托浙江省、遵医附院、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对口支援,2011年完成所有县级医院与城市三级医院的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并实现各县级医院与浙江省支援医院、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互联互通。
(六)开展公立医院用人机制改革
在市级医疗机构、余庆县人民医院开展用人机制改革,逐步全市推开。由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审核确定年度进人计划,由医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主录用。
三、在全市推行惠民便民措施
(一)改进就医服务
1.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所有三级医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二级医院逐步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其中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要实行多种方式预约诊疗,到2011年底,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本地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
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改善医院急诊设施和条件。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完善门诊信息管理平台,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年内遵义市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人民医院、余庆县、遵义县人民医院提供预约挂号、叫号、报告单打印等服务。
3.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二级综合医院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病房。完善并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医疗服务价格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支持政策。
(二)实施控制医药费用的惠民措施
1.开展多种基本医疗保障付费方式改革,大力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探索由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公立医院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
2.实现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直接结算。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明显降低参保病人预交金金额,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向医院拨付一定数额的周转金,并及时足额结算医疗保障费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70%。探索实行新农合就医“一卡通”。
3.力争所有同级医疗机构影像和部分检验结果互认。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统一全市医疗机构门诊病历,减轻患者负担,方便患者就医。
4.促进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广泛使用适宜技术。二级医院基本药物目录使用率占药品销售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三级医院基本药物目录使用率占药品销售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20%。
5.加强医药费用的监管控制。将医院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增长率、人次增长率、住院率、药品费用增长率和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和临床路径管理,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医药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的诊疗行为监管。
(三)加强医疗安全质量监管
1.不断扩大临床路径实施医院和病种范围。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达100个,病例数达10000例。二级综合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每家医院不少于5个,病例数300例以上。
2.开展医疗安全质量控制评价工作,推进医院管理评价评审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安全质量专项检查治理活动。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认真解决患者投诉,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一)完善公立医院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
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实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成本控制、群众满意度等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提高临床一线护士和医师工资待遇水平。
(二)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
根据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关于加强县级综合医院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卫发〔2009〕138号)精神,根据医院的功能定位、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等因素,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
(三)营造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
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医院正常秩序。出台《遵义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大力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
开展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鼓励、支持在市级医疗机构间开展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多点执业。
五、推进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遵府办发〔2011〕37号),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满足群众的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同时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卫生部门要把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通过日常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校验和医师定期考核等手段,对民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审核。
六、加强督导与考核评估
全面推进余庆县人民医院、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等重点难点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人事制度、管理体制、服务质量、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重要经验。各县、区(市)要加快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县、区(市)政府主要领导是公立医院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调度和统筹安排。市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各县、区(市)公立医院改革的督导,制定考核评估办法,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附:《遵义市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重点工作安排》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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