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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安阳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2-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安阳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安政文〔2013〕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并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查通过,现予批准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土地整治工作。土地整治是促进耕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是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和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土地整治规划是规范全市土地整治工作、建设和保护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统筹协调、积极配合,有效整合资金等各种要素,认真实施《规划》,到2015年实现17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到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总量不低于16.11万亩。
二、各县(市、区)要在《规划》的指导下,加快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和落实。
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不断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强化重点工程、重大目标和示范项目监管,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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