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工作的意见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濮政〔2013〕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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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6-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以下简称《纲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豫政〔2012〕10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深入推进质量立市建设,建设质量强市,努力提高我市质量总体水平,确保实现“二三五”赶超目标,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理解《纲要》重大意义
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事关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当前,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制定出台《纲要》,是基于对新时期、新阶段历史任务的战略思考,是与时俱进的重大选择,体现了质量认识的升华,反映了国家发展的需求,遵循了强国崛起的规律,凝聚了社会各界的共识。加快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全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创造更多的优质产品、优质工程、优质服务和优良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让城乡居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都必须以质量不断提升为前提,以质量安全作保障。
实施质量振兴战略以来,我市质量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相比,我市还存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基础薄弱、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业质量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当前,我市正处于欠发达地区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期,处于赶超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的攻坚期,全面加强质量工作,推进质量立市建设,对于提升我市区域经济竞争力,实现“二三五”赶超目标,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把质量发展作为强市之策、立市战略,充分发挥质量在实现“二三五”赶超目标、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中的支撑作用。大力实施质量振兴战略、推进标准化和品牌建设,着力构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质量创新体系、质量诚信体系,着力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创新机制、优化环境,着力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夯实基础、综合施策,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快建设质量强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树立质量发展价值导向;坚持安全为先,体现质量发展基本要求;坚持诚信守法,奠定质量发展重要基石;坚持夯实基础,改善质量发展保障条件;坚持创新驱动,增强质量发展强大动力;坚持以质取胜,树立质量发展核心理念。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我市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产品质量。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率达到90%以上,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4%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4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大宗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质量竞争力逐步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自有品牌,品牌价值和效益明显提升。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筑、交通、水利等大中型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实施率不低于95%,绿色建筑发展迅速,住宅性能改善明显,居民住房质量投诉率逐年减少。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明显改善,顾客满意度明显提升。医疗、旅游、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标准与国内先进水平接轨,标准覆盖率大幅提升,做大做强旅游业品牌,着力发展乡村旅游、生态旅游,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培育形成一批凝聚濮阳文化特色的服务名牌。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交通运输等重点生产性服务业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重点提升售后服务、咨询评估、检验检测、品牌价值评估、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相融合,培育形成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到2020年,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社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培育形成一批拥有全国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质量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质量提升战略,提高质量总体水平
1.提升产品质量。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完善,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促进我市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适用性、高可靠性转型。在化工、食品、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深入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制定质量改进和赶超措施,优化生产工艺,更新生产设备,创新管理模式,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围绕安全、优质、高效、品牌,建立完善农产品、食品的良好生产规范和可追溯制度,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培育一些具有质量安全意识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食品加工企业。
2.提升工程质量。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及有关中介代理机构的监管。大力推进建设工法开发和应用工作,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加强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加强工程抗震设防,增强学校、医院、住宅等抵御地震灾害能力。切实抓好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管理。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城市交通、旧城改造、车站、输变电等涉及民生的重点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的监督检查。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等国家优质工程奖。
3.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以提升顾客满意度为重点,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以实施标准化、规范化为手段,提升物业管理、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企业与顾客的沟通机制,鼓励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顾客投诉渠道,快速处理质量投诉。建立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科学开展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测评,定期发布顾客满意度报告,引导企业树立“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服务理念,促进服务质量水平提升。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和市场影响力的服务名牌,带动整体服务质量提升。
(二)加强标准化建设,提升协调发展能力
1.强化现代产业技术标准引领作用。围绕构建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新材料、生物、节能等高成长性产业和油气勘探采掘业、化工、装备制造、食品、林纸林板及家具等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标准研制工作,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转化为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建立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标准体系。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拓展现代服务业标准覆盖面,推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2.增强现代农业标准化发展能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紧紧围绕培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深入开展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农业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把我市建成全省农业标准化先行区。建立生产、生态、生活相结合的农业标准化新模式,完善农业生产技术、产品质量、运输存储、农产品期货贸易、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农业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支撑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生产的技术标准。加快发展绿色农业,推进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培育扶持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业产业化产业集群,积极申报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对示范区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3.加强技术标准国际化工作。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指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前瞻性研究,建立新材料、生物、节能、大宗特色农产品、食品等主要出口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对全球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水平。
4.提升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技术标准体系,围绕绿色建筑、城市生态人居环境等关键技术,开展绿化与园林、环境卫生与市容治理、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加强城乡安全保障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交通、建筑等事故灾害多发领域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加强社会事业领域标准化体系建设,广泛开展服务标准化活动,提高教育、卫生、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标准覆盖率。
(三)加强品牌建设,提升综合竞争实力
1.健全品牌发展机制。制定濮阳市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和措施,建立名牌培育激励制度,对名牌企业在人才引进、财政税收、项目引进、融资服务、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将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驰名商标产品、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要加大对名牌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自主品牌发展环境。
2.开展知名品牌创建。着力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我市知名产品品牌、服务品牌、文化品牌。在果品蔬菜、优质专用小麦、食品等特色农产品领域培育形成一批享誉全国的名牌农产品。将区域特色产品培育形成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3.加强品牌示范引导。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积极开展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活动,培育形成一批质量标准水平先进、品牌带动辐射作用强的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围绕推动产业集聚区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形成一批以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河南名牌企业为主体,以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为载体的区域品牌。
(四)加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1.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分管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大中型企业要率先试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企业要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及工程质量缺陷备案制度,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机制。
2.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面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积极推行质量、环境、能源和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大力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小组、卓越绩效示范企业创建等活动。食品生产企业要全面推行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PEM(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模式。
3.发挥优势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鼓励龙头骨干企业积极争创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推动我市龙头骨干企业成为制定国家标准的主体,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制定企业联盟标准,引领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增强质量竞争力。
(五)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加强企业质量安全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强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以及生产、流通、进出口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形成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加强对食品、药品、妇女儿童老年人用品及农资建材、重要消费品、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登记管理等监管制度。
2.严格质量准入退出。充分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等法律和行政手段,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发挥质量监管职能作用,对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产品和重要敏感进出口商品,进一步严格质量准入条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进入产业集聚区的食品生产企业要高起点、高水平建设。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生产许可管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浪费资源及危及安全的产品,严格市场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对不能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依法取缔。严格执行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对因责任过错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严肃处理。重点服务行业实施服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服务主体,责令其退出服务领域。
3.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建立健全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逐步推进产品伤害监测网络建设,强化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制订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信息资源共享,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到对质量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4.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重点整治有机结合,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侵犯知识产权、危及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提高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效率。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质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六)加强质量创新体系建设,完善质量发展创新机制
1.增强质量创新能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大质量科技投入,加强质量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研究。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质量创新服务平台,加大质量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力度。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
2.推进企业质量技术创新。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提高质量的主要抓手,切实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专利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提高大中型企业核心竞争力。设立中小企业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产品研发、质量技术攻关。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业公共技术研发设计中心、产业化基地,努力形成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鼓励企业开展群众性质量技术创新活动,组织生产管理一线工人进行质量技术攻关。
3.加强质量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规范各级质量教育培训机构,重点加强质量管理、标准化和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培训,为质量创新和质量发展提供大批高素质的质量技术、管理人才。广泛开展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普及教育,实施企业全体员工质量大培训,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质量意识和质量责任培训,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知识和质量技术工具使用培训,加强对一线工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技术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进一步加大对质量工程师、设备监理师、计量师、标准化工程师等的宣传。
(七)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1.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实施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社会、广大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质量诚信道德教育,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风尚。
2.健全质量信用制度。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和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推动行业质量信用建设,实现银行、商务、税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工业、农业、保险、统计等多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严格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制假售假、严重失信企业列入质量失信“黑名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3.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立各类企业依法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受到法律保护的环境。把优质安全作为扩大市场需求的重要前提,促进社会资源向优质产品、优秀品牌和优势企业聚集。依法打击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维护市场秩序,形成公平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充分发挥12315、12316、12365、12369等平台的申诉、举报作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积极推进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工作,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强化质量舆论监督,震慑质量违法行为。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作用,促进行业自律。
(八)加强质量基础工作,夯实质量发展根基
1.强化计量支撑作用。建立起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计量工作体制和监管模式,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技术机构为桥梁的计量科研、应用、推广体系。围绕全市主导产业发展以及节能减排、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计量新需求,建立科学合理、先进适用、与国内接轨的计量体系。加强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法制计量,全面加强工业计量,积极拓展工程计量,强化能源计量监管,充分发挥计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
2.健全认证认可体系。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工作体系。大力推进质量、环境等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提高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积极推动节能、节水、节电、节油、可再生资源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强对强制性产品、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的监管,保障重点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认证机构、咨询机构、从业人员和获证企业的监管,增强认证认可有效性。
3.建设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围绕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产业集聚区的发展需要,以国家质检中心建设为龙头,以市级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建设为重点,打造高水平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技术机构资源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建设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在新材料、食品及工程监测等领域,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国家级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发挥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在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先进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先进标准研制、质量创新等方面的主导作用。重点建成并投入使用国家电光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气体化工产品监督中心、河南省羽绒羽毛检测中心。
4.推进质量信息化建设。加快质量信息网络工程建设,完善质量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实现质量行政许可审批的网络化、信息化。建立健全以企业电子质量诚信档案为核心的质量监管动态数据库。依托物品编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等基础信息资源,加强产品、工程、服务等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建立包括质量发展综合业务数据库、经济户籍和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库、技术法规数据库等在内的数据库体系,实现全市质量安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努力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市政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纲要》和本意见组织实施的统筹规划、督导检查,制订落实质量发展年度行动计划,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重大质量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将质量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要求,围绕我市实施质量立市战略,结合各行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广大企业要充分发挥质量主体作用,加大质量投入,加强质量管理,持续改进质量。
(二)完善配套政策。建立质量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质量工作经费投入;重点加强行政执法能力、标准化工作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建设,逐步在我市产业集聚区建立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加大对产品质量安全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财政投入,保障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经费。通过安排国家中小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技术创新。严格落实政府质量奖、标准创新、质量创新和品牌创建等奖励扶持政策。健全各级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鼓励质量工作者争创“五一”劳动奖。金融、税务、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国土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相关政策措施,支持质量发展,确保本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得以落实。要进一步发挥政策优势,加强合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三)加强学习宣传。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确保《纲要》规定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新闻媒体要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纲要》和本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质量发展。建立我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普及质量教育,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
(四)强化检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加强质量统计分析,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顾客满意指数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体系,推动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要强化对《纲要》和本意见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问题的严格行政问责。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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