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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政文(2015)22号
(2015年2月17日)
2014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强市,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发展林业产业,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经2015年2月16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2014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予以表彰。
一、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4个)
辉县市、原阳县、封丘县、凤泉区
二、特色林业发展先进县(1个)
获嘉县
三、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先进乡(镇)(9个)
卫辉市:太公镇、狮豹头乡辉县市:南寨镇、拍石头乡、南村镇;新乡县:翟坡镇获嘉县:太山乡延津县:东屯镇封丘县:鲁岗乡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先进,立足本职,创新思路,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幸福新乡、实现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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