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201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周政办[ 2011 ] 71号
颁布日期:2011-07-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201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11]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周口市201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九日

周口市201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201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解决农村困难群体基本居住安全问题,根据国家、省有关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为辅,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申请条件,公开审批,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自愿自主。要充分尊重农村困难群众的意愿,听取他们的意见,调动改造积极性。

坚持节约用地。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要求,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坚持整合资源。要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等有关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

我市2011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是6000户,补助资金3600万元。其中:西华县2000户,商水县1000户,沈丘县500户,淮阳县500户,太康县500户,扶沟县500户,项城市500户,郸城县500户。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具有周口市常住农业户口,生产、生活均在户口所在地,现住房屋(唯一住房)为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贫困户。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二)补助标准。平均每户6000元。各县、市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成本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D级、C级危房改造数量和分类补助标准,农户新建房屋补助标准原则上不得突破15000元的上限。

(三)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资金管理和规定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三、危房改造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

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以分散户建设为主。农民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由各县、市组织协调,帮助农民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可将危房改造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等有关方面资金,定点连片建设。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各县、市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提供给农户,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引导农户先建40到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住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

2、房屋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选址要避免洪水、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及采矿塌陷区,我市危改房屋原则上住房主体不得为土木结构或使用泥口。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有菜地,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县统一的农村危房改造标识。

(三)技术服务

各县、市要组织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免费提供建材质量检测服务。

(四)档案管理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09〕168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豫建村镇〔2011〕13号)要求,完成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同时,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将农户纸质档案信息录入系统,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与信息化需求相一致。

四、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各县、市及有关部门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无房和危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严格程序,确定对象。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办审核、市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乡镇办政府组织好与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2011年7月15日前完成对象确定工作,7月20日前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各县、市按照要求研究制定2011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补助标准和建房要求,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到各乡镇村组,落实到户到人,并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2011年12月20前全面完成各县、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确保春节前入住新居。

(四)督促检查,搞好总结。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制度,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每月30日前将进度上报市局。市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推介基层先进经验和做法。2011年12月20日前,各县、市城乡和城乡建设局要将年度总结报告和总体验收申请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陈锋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建志任副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发改、国土资源、审计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各县、市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加强建房质量监管,整合利用各方资源,落实危房改造资金,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乡村实施”的格局,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做好危房改造计划安排、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施工与质量监管、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选址及用地报批;监察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审计监督;残联负责搜集反映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情况,协助做好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环保、水利、农业、卫生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改水改厕、人畜粪便管理、产业发展等给予倾斜支持。

(三)多方筹集资金,出台优惠政策。采取以“自筹为主、政府救济一点、银行贷一点、乡邻乡亲帮一点、社会捐赠一点”的办法,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发改、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民政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制订落实危改优惠政策,尽量做到少收费、零收费,进一步减轻农民群众建房负担。

(四)强化监督管理,精心组织实施。要重点抓好资金、质量和工作进度三个环节的监督管理。资金使用做到及时、准确、透明,不准优亲厚友,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等现象;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房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组织技术人员加强对危房改造工程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杜绝形象工程、豆腐渣工程,确保工程质量,把好事办好;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跟踪督查,对重建项目实施倒计时督导,并做到月督查、季检查、年终考核验收。每个危房点要有专人负责,协调检查好建筑材料质量和现场施工工程质量。

附件:1、周口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11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资金补助情况表

3、周口市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周口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陈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辉(市政府副秘书长)

建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程新华(市发改委主任)

黄体勤(市监察局局长)

朱学清(市财政局副局长)

孟庆武(市民政局局长)

余纪云(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元涛(市审计局局长)

杨子旭(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郝宝良(市残联理事长)

司元亨(市环保局局长)

曹丙寅(市水务局局长)

邹传云(市农业局局长)

解冰山(市卫生局局长)

黄真伟(项城市市长)

王田业(西华县县长)

胡景旭(淮阳县县长)

皇甫立新(沈丘县县长)

唐广辉(太康县县长)

杨珺(商水县县长)

卢伟(扶沟县县长)

刘广明(郸城县县长)

陈心宇(市住建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心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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