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建议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建议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找准“四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共黑河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中共黑河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市群组发〔2014〕1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建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性质和职能特点,尽可能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和对象,并通过印发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调研、设立征求意见箱等方式,围绕“四风”方面、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征求意见建议。

二、认真梳理整改。各有关单位要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原汁原味梳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长期积压、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要找准问题症结,确定责任单位,研究解决办法,制定整改方案和阶段性工作目标,明确整改时限;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长期思考,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合理确定整改节点。

三、加强情况反馈。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对征求到的各方面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并于每日16时前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条目、内容和整改结果、整改措施(能够立行立改的报送整改结果,不能立行立改的报送整改方案、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时间安排表),以电子版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刘会成,联系电话:8222132、13704561245,邮箱[email protected]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4日

延伸阅读

定西市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定西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办关于近期政务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