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农村能源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文号:鸡政发〔2009〕21号
颁布日期:2009-06-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农村能源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鸡政发〔2009〕21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现将《鸡西市农村能源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鸡西市农村能源十二五发展规划

农村能源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物质基础,是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节能减排,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合理有序加快我市农村能源建设,促进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推动我市农村能源建设健康、快速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全市农村能源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能源建设,把发展农村清洁能源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实施农村能源项目为牵动,强化组织领导,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坚持典型示范引路,实施有序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2008年底,全市共争取农村户用沼气池23620个;兴建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2个;固化加工厂3处;建设沼气工程5处;培育生态家园示范小区10处;示范推广生物质供暖炉120台;积极推广农村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全市有2万农户用上了新型清洁能源,占到全市农户的11%。农村能源建设已成为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清洁工程、生态工程、环境工程、民心工程和富民工程。

二、指导思想

工作报告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和《黑龙江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约、安全、清洁、方便”为原则,以改善农业生产、农村人居环境条件为目的,以推广“六种模式”农村新型清洁能源建设为切入点,以加快农村能源建设为主线,积极发展循环农业,有效控制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染,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进一步优化农村用能结构,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实现农村能源利用清洁化、农业资源利用高效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和农民居住温暖化,推进农村社会进步,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做出新贡献。

三、遵循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总体发展原则。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局出发,实行全市“一盘棋”,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将农村能源建设纳入社会经济总体发展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使农村能源工作发展有目标,建设有重点,推进有措施,领导有保障。

(二)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原则。根据我市各地实际情况,选择适宜建设项目,将各种农村能源技术与生态农业生产技术进行集成组装、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较多,涉及千家万户,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充分考虑农民需求和财力可能,合理规划、突出重点、分期推进,逐步形成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建设模式和示范体系。

(四)坚持质量第一,建管并重原则。农村能源建设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必须坚持质量第一为宗旨,建一处、成一处、达效一处,尤其是户用沼气池必须做防寒越冬处理,确保冬季产气,四季可用。要实施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施工,社会化、市场化、物业化管理,完善服务体系,确保安全运行。

(五)坚持市场推进,多元发展原则。按照市场机制要求和“政府资助设施,农户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引导各类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有偿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六)坚持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原则。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中心,推广相关适用技术,合理利用资源;以综合效益吸引、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农村面貌整体改善,促进农民增收,取得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七)坚持政策引导、农民自愿原则。广大农民是农村能源项目实施的主体,也是使用者和最终受益者。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正确引导,不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使广大农民自愿投身到农村能源建设之中。

(八)坚持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原则。农村能源建设既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检查,又要辅以政策支持,通过政策激励和信息引导,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

四、重点目标任务

——建设户用沼气池21635个,累计达到45255个;

——建设小型沼气工程46个;

——建设联户沼气工程55个;

——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15处,累计达到22处;

——建设农村沼气服务网点57个;

——建设集中供气300户以上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8处;

——建设年产5000吨以上的秸秆固化加工厂19处;

——推广节能炉(生物质供暖炉、秸秆气化炉)9800台;

——太阳能热水器利用达到47000平方米;

——全市使用清洁能源农户累计达到7万户,力争占全市农户的37%。

五、建设内容

重点抓好“六项工程”和一个服务体系建设。

(一)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以沼气为纽带,以农户为单元,将日光节能温室、太阳能畜禽舍、沼气池、燃池、太阳房、省柴节煤炕连灶等农村能源技术与生态农业技术进行科学组装,并与农村改房、改厨、改厕、改圈、改炕灶、改庭院等统一规划,配套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积极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并逐步向生产领域延伸。

(二)沼气利用工程。通过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及户用沼气池,利用沼气技术处理牲畜排泄物以解决集中养殖小区、规模化养殖场和农户零散养殖产生的畜禽粪便所造成的空气污染和水质污染等问题。利用畜禽粪便发酵后所产生的沼气,解决养殖企业和农户的自身炊事、取暖用能、用电问题。利用沼渣、沼液开发种植绿色农产品所需的高效有机肥,有效实现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和生态农业建设,有效控制空气和水源污染,改善村屯和养殖企业周边环境。

(三)秸秆能源化综合利用工程。以秸秆、薪柴等生物质资源综合开发、高效利用为突破口,积极推广生物质气化、固化和发电技术。集中资金,集中力量,在一些人口密集、规划整齐、资源丰富、收入较高的乡(镇)或村屯建设一批大型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和生物质固化加工厂,努力推进农村炊事采暖用能燃气化进程,实现秸秆等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化。

(四)太阳能利用工程。利用太阳辐射能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能源,积极推广太阳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畜禽舍和太阳能路灯等技术,不断提高开发利用水平,以减少农村生活能耗,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农业经济不断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五)节能设施工程。针对高寒地区冬季能耗大、采暖成本高的实际情况,大力推广省柴节煤炕连灶、燃池、生物质供暖炉、农村“三坊”改造和节能建材、草砖草板复合墙体建筑等节能技术产品,减少常规能源消耗,降低生产和生活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农村实现节能减排。

(六)其他能源工程。试验性探索推广风能、地热能、微水能等科技含量较高的农村清洁能源项目。

(七)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农村户用沼气池正常使用,惠泽于民。不断加强沼气建设的后续服务工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协会领办、企业参与、政府扶持等方式,逐步建立县(市)区、乡(镇)、村三级网络服务站,形成上下贯通、左右相连、专群结合、功能齐全、运转高效、服务全面的沼气技术服务体系。

六、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表

项目类别

建设规模

总投资

中央补助

省补助

地方配套

自筹资金

户用沼气池

21635个

15144.5

3245.25

3245.25

1730.8

6923.2

大中型沼气工程

15处

7100

2420

2270

900

1510

小型沼气工程

46处

324

138

93

31

62

联户沼气工程

55处

294

117

77

37

63

秸秆固化站

19处

7474.83

3258.6

1570

514.9

2131.33

秸秆气化站

8处

3000

1175

1175

225

425

太阳房

33000㎡

800

400

160

120

120

太阳能路灯

5600盏

3920

1215

1165

420

1120

日光节能温室

126200㎡

2760

1150

700

330

580

太阳能保温畜舍

163500㎡

3100

1470

950

230

450

太阳能热水器

47000㎡

18800

8800

5300

2300

2400

省柴节煤炕连灶

5000个

630

210

210

65

145

节能炉

9800台

1810

710

455

225

420

县级服务站

9个

102

41

43

9

9

村级服务网点

57个

342

108.3

108.3

62.7

62.7

合计

65601.33

24458.15

17521.55

7200.4

16421.23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体投资需要65601.33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助资金24458.15万元,申请省补助资金17521.5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7200.4万元,自筹资金16421.23万元。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1.户用沼气池。一个8立方米的户用沼气池每年可为农户创造1000元左右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全市21635个沼气池年可实现经济效益2163.5万元。

2.大中型沼气工程。每处建设规模按1000立方米计,年可产沼气30万立方米,年可产有机肥5000吨。30万立方米的沼气可产生60万度的电量,以一度电按0.4元计,年可实现产值24万元。以1吨有机肥500元计算,有机肥年产值为250万元。因此,一座1000立方米的沼气工程年可实现产值274万元,15处大型沼气工程年可实现经济效益4110万元。

3.小型沼气工程。每个小型沼气工程的产气量按大中型沼气工程产气量的1/10计算,项目完成后,46处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年可产沼气138万立方米,1立方米沼气按0.3元计算,每年可实现经济效益41.4万元。

4.联户沼气工程。年产气量按3000立方米计算,项目完成后,55处联户沼气工程年可产沼气16.5万立方米,可实现经济效益49500元。

5.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一处供气规模为500户的气化工程,年可产秸秆燃气300万立方米,一立方米燃气按0.15元计,则年可实现产值45万元。项目建成后,8处秸秆气化站,年可实现产值360万元。

6.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一处年加工能力7000吨的秸秆固化厂,1吨固化燃料按300元计,则年可实现产值210万元。项目完成后,19处固化加工厂,年可实现产值3990万元。

7.生物质节能炉。比传统炉具的热效率提高15—20个百分点。一台节能炉每年需固化燃料4吨,每吨固化燃料按300元计,则年需1200元。而4吨煤炭的价格为2000元。因此,应用节能炉年可节约800元。项目完成后,9800台节能炉年可节约784万元。

(二)生态效益

项目建成后,可减少CO2和SO2的排放。还可减少生物质消耗,推广秸秆过腹还田、粉碎还田,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减少水土流失,使农村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三)社会效益

建成的沼气工程和农村户用沼气池,每年可以处理大量畜禽粪便,不但改善了农村卫生环境,减少因环境恶化而导致疾病的发生,还可生产高效优质有机肥料,促进农产品无害化生产。同时,还使广大农民用上了高品位的沼气,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和农民生活质量,实现农民家居温暖清洁,促进秸秆燃气,极大改善了厨房环境,减轻运取燃料劳动,提高了能源利用率,促进城乡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策。把农村能源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摆上工作日程。建立上下贯通的领导推进机制,及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农村能源管理机构,配备精干力量从事此项管理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农村能源工作纳入本地农村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实行目标管理,层层分解,逐级签订责任状。设立农村能源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村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建设。制定出台农村能源建设的信贷、价格补贴等扶持和激励政策;各相关部门对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在土地使用、消防审批、建设规划、用电价格、地震评估、环境评价等方面应给予大力支持。根据《黑龙江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依法强化监督管理。

(二)健全机制,加强管理。要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下沉工作重心,将农村能源建设任务直接落实到养殖企业、项目村和农户,确保资金的投入全部补助到位。建立顺畅高效的管理机制,实行项目从立项、申报、招投标、质量监督、资金使用等全过程公开制度。

(三)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坚持标准化设计、专业化施工、规范化运行,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以及企业制定的技术标准、施工操作规程、检查验收规范。坚持职业准入制度,从事农村沼气建设的施工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现象。严把施工企业准入关,参与农村能源大中型项目建设的施工企业必须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的业绩。同时,积极搞好地方技术标准制定工作,不断规范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

(四)科技创新,技术支撑。因地制宜选择优先发展项目,集中资金、集中力量开展技术开发和商品开发,注重专业队伍培训,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示范和推广力度,加强科研示范和产业化衔接,促进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注重把农村能源技术与种植、养殖等适用技术进行优化组合,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建设进行紧密结合。重点研究适合高寒地区的沼气快速发酵、保温增温及高效利用技术,秸秆生物气化、固化、发电以及能源作物选育,户用沼气(生物质)多功能采暖技术等。同时,坚持自主开发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的技术路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强化农村能源能力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村沼气建设队伍的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为农村能源加快发展提供人力和技术支撑。

(五)培育市场,壮大产业。按照“围绕事业办产业、办好产业促事业”的原则,结合国家和省、市下达的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以及农民生产生活对农村能源技术和产品的需求,加快建立产业化服务体系,积极兴办专业施工队、行业协会、技术服务站、能源技术服务公司或产品经销商店、能源产品生产企业等经济实体,运用市场化、企业化理念指导农村能源产业化建设,不断拓展产业化发展空间,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产业化服务网络,为推动农村能源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资保障和财力支持。重点扶持从事农村能源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装备研发的生产企业,逐渐创立名牌产品。严格执行农村能源技术、产品、设备和监测等相关标准,健全标准化和技术监督体系,规范市场,逐步建立起农村能源设计、生产、施工、使用、管理和维修服务网络,引导农村能源产业化健康发展。

(六)广泛宣传,强化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机构、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能源建设新技术、新成果和新经验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范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媒体,以及各类报纸和技术资料,及时宣传报道农村能源建设的好做法、好典型;不断培植典型、发现典型、推广典型,使更多的农民了解技术、看到好处。提高参与项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把发动群众作为加快农村能源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和支持农村能源建设事业的良好氛围。切实强化技术队伍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施工和操作人员整体素质。通过施工单位建后传授、服务网点指导、答疑、集中办班培训等对农户进行沼气利用知识宣传普及,加强沼气实用技术知识培训,使农户掌握沼气安全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做到高效用气,安全用气,切实提高沼气使用效率,确保沼气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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