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市中心区城市“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鸡政办综〔2015〕 60号
颁布日期:2015-09-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市中心区城市“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市中心区城市“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7日

鸡西市市中心区城市“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预防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降低城市空气污染,推动我市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倡导绿色低碳出行理念,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5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建城〔2015〕1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与意义

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倡导人们自觉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构建低消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绿色交通文化,减少空气和噪音污染、缓解交通拥堵,提高城市生活质量。

二、活动主题与时间

活动主题:绿色交通——选择·改变·融合

活动时间:2015年9月22日

三、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2015年9月22日7:00——19:00,组织“无车日”活动。面向市民发放2015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民意调查问卷(可在网上下载),收回后报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定不小于5平方公里的区域,只对行人、自行车、公共汽车、出租车、其他公共交通(校车、通勤车等)工具,以及消防车、急救车等特种车辆开放。制定详细的交通组织方案和应急管理方案,对小汽车使用进行管制,确保“无车日”活动顺利开展。“无车日”活动区域于2015年9月15日前确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在“无车日”活动前后和“无车日”当天,选择适当地点对交通技术指标(如交通事故发生率、道路交通量、车速等)进行监测和统计,并将统计和分析结果报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组织在公交车、出租车车身张贴或者车内播放活动公益广告;组织公交企业在小汽车禁行路段和区域设立5个宣传点,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开展万人评议公交活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制定具体的公共交通行车安排,确保市民便捷出行;开展公交ic卡“特价月票”活动,倡导市民放弃使用私家车出行。对“无车日”当天公交客流量等指标进行监测和统计,对比活动前后的统计数据形成统计和分析结果,报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在“无车日”活动前后和“无车日”当天,选择适当地点对空气环境指标(如空气中co2,pm10,pm2.5,nox,so2含量)进行监测,形成对比分析报告,报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四)围绕“绿色交通——选择·改变·融合”活动主题,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学生从小树立环保意识,养成绿色出行的良好习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五)通过手机短信预告形式提醒市民。内容为:我市将于2015年9月22日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请您尽可能选用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5平方公里无车区域(与市公安局对接确定具体位置)除特殊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责任单位: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

(六)各大商场以多种形式对“无车日”活动进行宣传,如印制与“无车日”活动内容相关的海报等宣传品,营造舆论氛围。各商家可联合展销最新自行车周边产品(如头盔、安全灯、卡路里计算器、服装等)、运动产品、相关动漫产品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七)“无车日”当天在公共场所提供免费体检。告诉人们肥胖症、高血压的危害及预防、解决途径。(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八)以“给汽车放个假”、减少对小汽车的依赖与使用为主旨,“无车日”当天在全市党政机关中倡导停止使用公务车1天,各级领导要带头使用公共汽车、自行车和步行等交通方式出行。(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九)动员组织广大自行车运动爱好者在“无车日”当天开展“绿色骑行”骑游比赛活动,提升市民对自行车出行的兴趣;在一定区域内组织轮滑活动,供成年人、小朋友以溜冰鞋和滑板代步,体验“无车日”的乐趣。(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提前刊登播放“无车日”活动公益宣传片,让更多市民积极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制作专题和开辟专栏对本次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及时向市民传递活动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十一)整治重点街路、重点区域环境卫生工作。重点对市中心区12条重点街路、102条其他街路路边石下、隔离带护栏周边的浮土、淤泥进行彻底清理;对街路两侧绿化带内软垃圾进行彻底清除;对背街巷道两侧乱倒炉灰、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除,全面提高城市整体环境卫生质量;对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乱排卸的建筑、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平房棚户区、乡(镇)村街路炉灰堆、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除;对社区楼院、物业小区、公共区域、游园、广场、铁路沿线、公路沿线两侧的垃圾杂物和道路边沟、沟渠内及两侧的垃圾杂物进行彻底清理;对建筑工地场地内垃圾杂物进行彻底清理。(责任单位:市环卫局、鸡冠区政府)

(十二)“无车日”活动期间针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动态性、反复性等突出问题,科学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努力营造城市环境新优势。加强“三乱”治理工作。采取物业公司、社区、城市执法局三级联动的方式,对背街巷道楼梯内的“三乱”进行治理的方法,疏堵结合,更好完成“三乱”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城市执法局、鸡冠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无车日”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重大战略决策,推进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开展此项活动提升到与城市经济、人居环境协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切实抓好“无车日”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各级党政机关要率先垂范,带头在2015年9月22日“无车日”活动当天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

(二)加强领导。为确保“无车日”活动顺利开展,成立2015年鸡西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张常荣市长担任,副组长由邵国强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城市执法局、市环卫局、鸡冠区政府等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城乡建设局。

(三)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共同完成好此项工作。“无车日”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方案任务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的活动要精心筹划,严密组织,确保活动有序、热烈、安全开展。

(四)材料报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在2015年9月22日下午17点前将“无车日”活动方案、开展情况、视频新闻、图文新闻、活动照片及活动总结,按照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要求(1条集中反映“无车日”当天活动的2分钟视频新闻,其他视频新闻不多于8条,长度一般不超过1分钟,图文新闻不少于3条、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每张照片标注图名,大小不低于2m。)报市“无车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晓林、程显斌。电话:6220911、6220916,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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