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活动荆门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活动荆门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4-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活动荆门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2]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
《“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活动荆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活动荆门工作方案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湖北省人民政府定于2012年2月—5月共同主办“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活动。为切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抓好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促进荆门跨越崛起,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主办单位
(一)活动主题。
“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荆门活动
(二)主办单位。
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荆门市人民政府
二、活动安排
(一)项目对接。
1、项目签约目标。在“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活动中,全市要达到800亿元的项目签约目标,其中京山县、钟祥市项目签约分别达到150亿元,其他县区分别达到100亿元。全市50亿元的项目2个以上。
2、招商引资重点。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及其他符合各地产业发展需要的产业项目。
3、项目对接方式。编制招商引资项目汇编,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借助主办方集中活动做好集中宣传和推介;有关企业、协会(商会)根据项目特点及自身实际定向联系和招商;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等形式,开展项目推介和对接。
——政府集中推介。市级开展两次项目推介活动:4月下旬,在北京大兴区举办项目推介会;5月下旬,在武汉举办“中国农谷”项目推介会。活动期间,组织企业家来我市参观考察和项目洽谈,争取更多项目落户荆门。各地在主体活动举办前至少开展一次项目推介活动。
——园区重点招商。以我市各级园区、高新区、开发区为载体开展集团式招商。
——产业深度对接。根据我市确定的重点产业布局分类引进产业项目。
——协会(商会)专业洽谈。发挥重点行业商会、异地商会特长和优势,进行项目推介对接。
——上门跟进落实。对重点引进的项目和企业,专班上门拜访跟进落实。
(二)主体活动。
5月下旬在武汉东湖宾馆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主体活动,活动主要内容有:企业家座谈会、主体活动大会、欢迎晚宴、市州专场活动、实地考察等。我市主要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参加主体活动,确保我市有重大项目在主体活动上签约。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荆门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赵晓勇省工商联主席
万勇市委副书记、市长
第一副组长:胡功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小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总工会主席
周文霞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陈芝凤市委副秘书长、接待办主任
唐兴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冰洁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天文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夏友明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
杨武市发改委主任
李宏伟市经信委主任
周俊杰市商务局局长
朱延琳市招商局局长
邓士龙市财政局副局长
雷静市政府驻武汉办事处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荆门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副秘书长唐兴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招商局等单位抽调。办公室内设协调组、项目组、联络组、接待组。
协调组:组长由唐兴杰同志兼任,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商务局负责同志参加。负责活动策划,研究制定活动总体方案和相关子方案;负责做好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及办公室各组的协调工作;加强督办,确保活动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落实。
项目组:组长由周俊杰同志担任,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招商局负责同志参加。负责做好项目汇编和政策汇编;负责做好1100家企业的产业分类与分析,组织做好项目对接;负责市级两次推介活动及项目签约仪式的会务工作;负责掌握各地项目推介进展情况和全市签约项目的统计,汇总全市招商引资成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组:组长由夏友明同志担任,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负责同志参加。负责与上级统战部、工商联的衔接沟通,保持联系渠道畅通;负责制定客商联络工作方案;负责省领导及客商的联系、邀请工作;协调做好宣传报道;负责掌握活动动态,编印活动简报。
接待组:组长由陈芝凤同志担任,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商务局、市招商局负责同志参加。负责组织省主体活动各项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市级两次推介活动指南、接待联络工作方案;负责省领导和客商返程机票、车票的预订;负责客商礼品的准备;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分工抓好相关工作。各地要比照市里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开展“民企携手湖北,共促中部崛起”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加强宣传和项目推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我市投资环境、优惠政策及项目优势,及时发布对外招商信息,进行重点项目推介。
(三)确保项目质量。建立项目审查制度,对项目签约情况和工作进展实行定期调度和及时通报。在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审批进度的同时严把项目质量关,引进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不得降低标准,破坏环境。各地、各部门要突出后续工作跟进,确保项目落地。
(四)落实经费保障。市级活动经费由市财政统一安排解决。各地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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