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献血办关于做好2011年荆州市医疗临床用血应急工作报告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荆政办发〔2010〕109号
颁布日期:2010-12-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献血办关于做好2011年荆州市医疗临床用血应急工作报告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0〕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献血办《关于做好2011年荆州市医疗临床用血应急工作的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关于做好2011年荆州市医疗临床用血

应急工作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确保我市医疗临床用血的安全和需要,保证无偿献血淡季临床用血和突发事件的应急供血,特制定《2011年荆州市医疗临床用血应急采血安排》(附后)。希望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无偿献血组织宣传工作,加强领导,督促落实,力争实现本行政区域的采供血平衡。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荆州市献血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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