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

十政办发〔2013〕1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13〕11号),切实加强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一城两带”发展战略和构建“一核多支点”发展格局的总体部署,坚持把人工影响天气作为防灾减灾、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把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不断提高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基础设施和作业能力显著增强,协调指挥和安全监管水平显著提升,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益明显提高。人工增雨作业年增降水1亿吨以上,人工防雹保护面积增加到3500平方公里以上,确保高炮保护范围内无雹灾目标。

二、提高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保障水平

(一)提高为农服务保障能力。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重点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调整优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布局,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年度方案和作业计划,加强干旱、冰雹等灾害的动态监测和区域联防,在重要农事季节、作物需水关键期,适时开展针对粮食和果茶、中药材、核桃、蔬菜、烟叶等特色农业的人工防雹减灾、增雨抗旱作业。

(二)加强生态建设保障服务。加强空中云水资源的监测评估,科学制定开发计划,完善生态脆弱区、石漠化治理重点区、重点旅游区作业布局,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雪)作业,有效增加水资源,推进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

(三)积极做好应急保障服务。围绕丹江口水库增雨蓄水和森林防火等突发事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启动人工增雨应急作业。在装备、技术、气象条件具备的前提下,探索开展局部人工消云减雨和人工消雾作业,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和重要交通设施通行安全。

三、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能力建设

(一)加快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地面作业点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加强作业装备更新换代,引进使用自动化程度高、作业性能强的新型地面作业装备,力争用3—5年时间将固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全面建成标准化作业点。加快建设时空密度适宜、布局合理的人工影响天气综合监测网和作业网,提高动态监测能力和人影作业效益。

(二)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坚持引进和科技开发相结合,建立高效运行的市县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系统和作业指挥系统,积极探索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益的新方法新途径。

(三)完善作业协调指挥体系。推进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建设,加强与空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规范作业流程,根据服务需求,建立全市及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协调机制,提高作业规模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

(四)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严格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装备年审检修、作业公告、作业空预申报、弹药储运管理等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重点环节管理和监督检查,杜绝发生责任事故。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作业和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引进与培养高层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及技术开发人才。建立健全乡镇作业人员聘用等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落实一线作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稳定基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

四、加大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支持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度例会,统筹规划本地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建立和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机构、编制和工作经费。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长期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将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推动建立主要受益行业投入的机制。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三)完善联动机制。加强军地之间、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统筹集约、分工协作、上下衔接、左右配合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气象部门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一管理和指导;发改、财政等部门要保障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业务经费;农业、林业、水利等涉农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支持气象部门开展人工影响天气针对性服务;公安、安监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监管、协调和服务,形成推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合力。

(四)强化科普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类科普教育的设施、媒体和活动,广泛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大力宣传人工影响天气取得的积极成效,努力营造促进人工影响天气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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