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武政办〔2012〕1号 |
|---|---|
| 颁布日期:2012-01-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2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市上下一定要按照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总体目标,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城市精神,全面落实201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照201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今后五年工作目标任务谋划年度工作;对照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制订月进度安排方案,并于2012年2月3日之前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二、市考评办要将201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纳入绩效管理考核范围,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副秘书长将根据时间进度和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201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今后五年目标任务和当年主要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协调、检查和督办;各责任单位对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协调解决。
四、各责任单位要在每月10日前将201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当年主要工作的落实进展情况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月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同时向全市进行通报。
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根据201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进度安排,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参与检查评议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二0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201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
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正文:ggl20121.ceb
http://www.wuhan.gov.cn/frontpage/pubinfo/PubinfoDetail.action?id=1201202091022590587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