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咸宁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咸宁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咸政办函〔2014〕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咸宁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丁小强市长

副组长:曾国平副市长

皮凌市长助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吴炳贵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善猛市发改委主任

万春桥市财政局局长

刘明灯市环保局局长

孙新淼市住建委主任

陈跃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宋旭余市水务局局长

石玉华市农业局局长

王槐生市林业局局长

柯传训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柯传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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