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湖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现场检查验收标准中有关注册资金要求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02-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湖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现场检查验收标准中有关注册资金要求的通知(湘食药监发〔2014〕5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82号),现决定取消《湖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药监发〔2011〕13号)第一部分人员与机构1.9条款中注册资金要求。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企业申请核发和换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变更经营范围的检查时,不得要求企业提供注册资金要求。

特此通知。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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