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常政办函〔2012〕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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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5-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函〔2012〕7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常德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67号)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交农路〔2012〕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坚持“以县为主、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管养、保障畅通”的原则,推动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确保“建即有养、养即到位”,有效服务全市新农村建设。
二、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以下简称管养年活动),将我市农村公路包括纳入公路统计范围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及所属的桥涵、隧道、沿线附属设施等全部纳入管理养护范围,建立健全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工作机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增强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能力,确保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制订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进一步提高管养能力、路况水平、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二)具体目标。
1.健全县、乡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县、乡级人民政府设立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或有明确负责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职能部门,比例达到100%。
2.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覆盖率。各区县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县道达到100%,乡道不低于60%,村道不低于50%。
3.改善农村公路技术状况(MQI)。农村公路优良路率稳步提高,次差路率大幅下降,路面技术状况得到较大改善。以2010年度公路养护统计年报为基准,全市路面平均中等路以上的比例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别达到83%、84%、85%。基本消灭现有五类危桥,对现有四类及部分三类危桥和新增的四五类危桥进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县道和乡道的路基、桥隧构造物、沿线设施等技术状况基本达到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村道达到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标准。纳入部省计划的安保等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完成率达到100%。
4.提高农村公路绿化率(已绿化里程占可绿化里程的比例)。以2010年度公路养护统计年报为基准,全市农村公路绿化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别达到75%、76%、77%。
5.加大路政管理力度。建立“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体系,充实路政管理力量,加强路政队伍建设,扩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覆盖率。
6.建立农村公路信息化系统。以各区县市现有农村公路电子地图库、项目库等为基础,逐步建立“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的管理养护电子档案,构筑简便宜行、覆盖全面的农村公路养护电子基础数据库。依据电子档案科学制定养护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及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信息化。
7.提高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安全保障专项工程,开展县道和乡道的危险点段治理工作,启动村道安全保障整治工作。
三、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5月底前)。结合2011年度农村公路管养考核工作,调研摸底各区县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基本情况,梳理完善管理养护各项制度,制订符合本市实际的管养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以区县市为单位的管理养护责任目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6月至2014年5月)。按照管养年活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解目标,细化措施,强化巡查,确保管养年活动各项措施贯彻到位;及时对管理养护工作和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将管养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并向社会公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状况。每年6月及12月上旬,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市交通运输局在6月底和年底前,分别向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路管理局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市政府每年底考核管养年活动进展情况和效果,其结果纳入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发展目标考核。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4年6月至8月)。各级各有关部门系统总结管养年活动的实施成效,研究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长效机制,做好迎省检准备工作。市政府将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并对管养年活动中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常德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农村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活动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县乡公路处,由市县乡公路处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组织实施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
(二)明确工作责任。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各区县市开展管养年活动具体实施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考核各区县市活动开展情况。各区县市要制定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乡镇做好管养年活动的相关工作。市、县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区县市要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对切块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及需要地方筹集养护工程不足部分的资金,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予以落实;积极鼓励引导乡级财政、村“一事一议”及社会资金等投入农村公路养护;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办法,规范养护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管理等行为。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监督、考核,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款专用。
(四)实行典型引导。重点选取和树立全面养护、专项养护的先进单位和文明示范路段,并根据管理养护年活动进展情况,组织召开调度会及现场交流会,宣传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区县市创建农村公路管养示范乡镇(管辖乡镇10个及以上的区县市至少创建2个示范乡镇、管辖乡镇10个以下的创建1个示范乡镇);选取不少于县道总里程的10%、乡村道总里程的5%创建成文明示范路,其中县道路段的连续长度不少于10公里,乡道路段的连续长度不少于5公里。
(五)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市、县、乡三级养护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和采取措施解决有关问题。市级巡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县级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级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年底市政府将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交通工作目标管理。对综合评定的优胜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调减下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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