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潭政办发〔2009〕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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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7-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潭政办发〔2009〕41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推动我市中小企业
又好又快发展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议案》交办会要求,为认真做好该议案的办理工作(以下简称议案办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的总体部署,变金融危机为发展契机,切实抓应对、保增长,抓项目、调结构,抓服务、优环境,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发展环境,强化人才培训与引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实现全市中小企业平稳、健康、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制定、完善和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营造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投资环境。支持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优势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一批创新型、初创型中小企业不断壮大;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能力的名牌产品及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争取到2012年末,全市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总户数达到1000户,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60%,产值过亿元的中小工业企业户数达到200户;组建35家小额贷款公司,12家村镇银行,引进2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到我市设点,设立23家市、县(市)区及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争取上市公司达到8家;依托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八大服务平台。
2009年主要工作任务:
1.确保全市中小企业稳定增长。争取全市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实现利润10亿元;完成技改项目投入同比增长30%以上;新增规模企业80户以上。产值过亿元的中小企业新增10户以上,过2亿元的企业新增5户以上。
2.确保全市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稳定增长。按照“两个不低于”原则,确保全市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量,努力实现全年60%以上新增贷款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出台“1+6”政策措施。市人民政府已经出台了《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试行)》(潭政发〔2009〕1号),还将陆续出台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保企业促增长的措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保增长推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措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保增长促就业的若干措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的措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保增长促质量服务企业的措施等。
4.进一步强化人才培训与引进。举办中小企业相关培训3次以上,组织各类技能培训9.4万人;建立全市中小企业人才需求库,帮助10家重点支持的中小企业做好人才资源诊断,人才引进规划;兑现引进人才激励政策。
5.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涉企收费年内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坚决查处各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毛腾飞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廖国锋任副组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议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议案办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将办理工作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详见附件)。
2.大力营造全社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舆论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全社会形成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3.完善扶持和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体系。一是落实现有政策、出台新政策,为中小企业减负、贴息、项目申报和税收优惠及劳动用工等方面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继续按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安排专项资金。建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九华经济区管委会年内也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设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4.努力拓宽融资渠道。一是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年内全市各商业银行要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管理部门,建立单独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在中小企业动产抵押贷款上要有新的突破;二是大力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年内引进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到湘潭设点,组建1家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或引进1家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三是支持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对一批具有上市潜力的中小企业加大培育力度,争取尽快上市融资;四是召开银企洽谈会。年内举办3次以上银企洽谈会,以加强银行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与联系。
5.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积极帮助企业争创国家、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在地方采购中做到优先使用本地产品;加强本市工业企业与商贸流通企业的合作,使我市的产品能够更多地进入大型超市;积极组织本市企业参加各类产品展销会,以扩大本市产品的影响力,年内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3次以上。
6.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建设好湘潭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依托我市高校资源丰富的优势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中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培训;以市委、市政府实施“百千工程”服务保增长活动为契机,建立市领导挂点帮扶制度、中小企业现场办公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引导和支持企业“招才引智”。
7.优化发展环境。强化责任追究制度,重点追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增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企业、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对企业请求协调解决的问题,各职能部门原则上应在一周内给予答复;坚决制止对中小企业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行为,查处一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四、工作步骤
1.动员布置阶段(2009年6月)。成立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议案办理工作专题会议,布置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2.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7月~11月)。各单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和各自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3.检查汇报阶段(2009年12月)。各成员单位对各自的工作进行自我检查,针对薄弱环节采取进一步的整改措施。市政府领导带队对部分单位的议案办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邀请市人大代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提议案代表汇报议案办理工作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做好议案办理工作总结,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议案办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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