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实施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实施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9-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加快推进实施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
淮河流域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全省淮河流域暨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实施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促进流域水质改善,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沿淮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加强相关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尽快成立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淮河、南水北调东线、通榆河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的组织程度和推进力度,并抓紧召开专题会议,将规划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请各省辖
于10月中旬将领导小组成立和会议召开情况函告省环保厅。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各省辖市必须明确一位市政府领导包干负责一个县(市、区),包干领导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所负责片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的汇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督查;每位县(市、区)政府领导必须包干负责若干个考核断面和规划项目,每月至少听取一次所负责断面水质和规划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汇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督查。各项目实施单位也要明确责任人,建立考核奖惩制度,确保治理任务按期完成。
二、建立项目季报制度。自2012年第3季度起实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季报制度,季报范围为列入《“十二五”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中的所有项目(包括国家淮河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通榆河水污染防治规划、江苏省淮河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南水北调沿线复新河沙庄桥、京杭运河邳州张楼和北澄子河三垛西大桥断面水质达标方案项目)。各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全面梳理项目的基本情况,准确掌握每个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建立规划项目电子台账,按季调度项目建设进度。各县(市、区)环保局在每季度结束后下一个月10日前将有关报表报送省辖市环保局,省辖市环保局于每季度结束后下一个月的15日内将本地区所有项目情况审核汇总后报送省环保厅。季报表式详见附件,项目清单从江苏环保网站
下载区下载。
三、确保断面水质达标。各地政府要组织对列入目标责任书
中的所有考核断面水质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对目前还不能达到考核要求的断面按照“一断面一对策”要求,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水质达标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和责任部门;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和工作要求,规范监测断面水质,及时上报有关数据。南水北调沿线地区要把确保今年年底前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扬州、宿迁和徐州等市政府主要领导要针对个别断面水质仍超标问题亲自过问督办,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全力以赴推进工程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四、严格实行考核通报。省里将把各市县(市、区)断面水质状况、规划项目实施进展、季报数据上报质量和时效等作为对各地年度环保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与治污资金安排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相挂钩。省环保、住建、水利、财政、农林等有关部门将联合对各地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组织领导不力、项目进展缓慢、断面水质超标严重、不能按时上报有关信息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国家淮河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季
报表
2.通榆河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季报表
3.江苏省淮河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季报表
4.南水北调沿线复新河沙庄桥、京杭运河邳州张楼和北澄子河三垛西大桥断面水质达标方案项目
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25日
附件1
国家淮河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季报表
附件2
通榆河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季报表
附件3
江苏省淮河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季报表
附件4
南水北调沿线复新河沙庄桥、京杭运河邳州张楼
和北澄子河三垛西大桥断面水质达标方案项目季报表
抄送:淮河流域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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