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常州市市长质量奖和常州市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常州市市长质量奖和常州市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常政发〔2014〕13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质量总体水平提升,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和《常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发布公告、提交申报、受理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问询答辩、综合评价、审议公示等程序,市政府决定,授予江苏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太平洋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2014年常州市市长质量奖”,授予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常发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灵通展览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联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2014年常州市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质量标杆作用,努力在新的起点上争创更大发展业绩。各地区、各部门、广大企业及社会组织要认真学习借鉴获奖单位的经验,增强主体意识、追求以质取胜,深化创新驱动、推进质量共治,不断增强质量优势和竞争优势,为建设质量强市,加快推进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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