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五轮行政提速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五轮行政提速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8-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五轮行政提速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3〕168号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
《第五轮行政提速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8日
第五轮行政提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全面优化发展环境,特制定第五轮行政提速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发展为己任,急企业、基层和群众之所急,做到“集中办公、一站服务、联动会审、首问负责、统一监管”,不断创新机制,提高行政效能。
二、目标原则
通过梳理事项、精减环节、优化流程、规范行为,进一步畅通部门之间审批渠道,创新“四审联动”行政审批机制,全力打造全国“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发展环境。行政提速工作遵循的原则:一是依法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实施,确保将行政审批权关进法律制度的笼子里。二是实效原则。立足淮安实际开展行政审批方式创新,促进淮安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三是效能原则。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严格规范并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交叉、重叠审批。四是便民原则。围绕建立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努力为企业、基层和群众办事打造“快速通道”。
三、工作任务
(一)精简规范审批事项。1.严格执行市政府最新公布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目录;2.对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实时动态调整;3.实行网上监测,国内同类城市不实施的审批事项,一律不实施,确保审批事项全国最少;4.对新公布的市级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固化办理流程、承诺办理时限,继续保持审批速度全国最快。
(二)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我市发展实际需要,进一步创新审批服务方式。1.再造跨部门审批流程。全面梳理工业、服务业和基本建设审批流程,从项目落地到竣工投产实行全流程再造,建立跨部门审批标准流程,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2.创新“四审联动”机制。一是审前服务。全面实施整体一次性告知和全流程一窗受理,开展审前培训和全程帮办服务;二是并联审批。实行“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同步审批、综合验收、统一发证”,实现企业提交一套资料,多个证件同时发放;三是联合图审。住建、规划、气象、人防、消防、地震等部门同时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压缩图审时间;四是联合验收。明确牵头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实地踏勘,联合验收,一次性完成验收任务。3.探索“模拟审批”新模式。在项目不具备基本建设审批条件下,按照现行审批要求对业主报送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审查,出具模拟审批意见。当项目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将模拟审批转化为正式审批。4.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全面梳理市级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中领导审批环节,对涉及产业布局、资源分配等决策性审批项目,继续保留领导审批环节;对仅由业务处室受理审核报领导审批的一般程序性审批项目,坚决取消领导审批环节。
(三)完善审批管理机制。1.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要求,各部门成立行政许可处承担审批职能(审批业务少的可明确一个处室负责);根据市政府新公布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目录,及时调整市级行政审批权力库中的审批事项;新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后,各部门行政许可处(或负责处室)整建制进驻中心并充分授权,确保受理、办理、发证全部在窗口完成。2.健全网上跨部门审批系统。根据优化再造后的跨部门标准审批流程,加快推进网上跨部门审批系统建设。部门自建或条线建立审批业务系统的,必须无条件开放端口与市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对接,向其他审批部门公开相关审批内容(涉密的除外),实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3.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建立以规范服务为核心,以效能提升为重点,以监督制约为保障的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体系,实现审批内容、审批要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审批收费、审批服务、审批监督标准化、规范化,并向社会公开。4.强化中介机构规范管理。制定涉企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对中介服务行为、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进行规范,逐步形成有序竞争、规范开放的中介服务市场。
四、工作阶段
(一)调研准备阶段(8月中旬)
完成工作方案起草工作,提交市政府审议并印发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下旬至9月底)
1.调整审批事项和职能
根据新公布的市级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目录,调整市行政权力库中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由市法制办、经济信息化委、公开办负责)。
按照“速度全国最快”的目标,对非许可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并编制流程图,编印《淮安市行政审批项目指南》(由市软建办、市法制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
全面推进审批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各部门成立行政许可处(或明确审批处室)承担审批职能(由市编办负责)。
2.优化再造行政审批流程
梳理目前从项目落地到竣工投产的全流程,对每个审批环节的办理时限、报批资料进行摸底,结合实际进行全流程优化、再造,建立跨部门审批标准流程和整体一次性告知,建立网上跨部门审批系统(由市行政审批中心、经济信息化委、公开办负责)。
3.制定创新审批方式实施细则
制定“审前服务”机制,为服务对象提供整体一次性告知和全流程一窗受理,开展审前培训和全程帮办(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
健全“并联审批”机制,按照“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同步审批、综合验收、统一发证”要求,制定“并联审批”工作规范(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
完善“联合图审”机制,制定“联合图审”实施办法(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
建立“联合验收”机制,出台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
试行“模拟审批”模式,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做法,制定“模拟审批”暂行办法,形成部门配合、运作顺畅的工作机制(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
4.精简审批项目领导审批环节。全面梳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中领导审批环节,取消程序性领导审批(由市软建办、法制办负责)。
5.建立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体系。建立审批事项、审批服务、审批管理三位一体的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体系(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
6.强化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按照中介服务机构业务类别,分类调研市直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机构,了解中介机构服务、收费、办理时限等情况,研究制定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对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行为、收费标准、办理时限予以规范(由市软建办、工商局负责)。
(三)总结巩固阶段(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全面总结本次行政提速工作,对相关成果进行固化。
1.印发淮安市行政审批改革体系文件;
2.编制《淮安市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指南》;
3.公布市级涉及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机构名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第五轮行政提速是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行政提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下大决心全力推进。市本级行政提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软建办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推进。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要求,明确工作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根据目标任务时间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各配合单位要明确专门人员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强化监督指导。市软建办、法制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和重大问题协调,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要按照行政提速工作安排及时汇报进展情况。要切实加强监督,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推进改革态度不积极、措施不落实、改革进度严重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行政问责。各部门第五轮行政提速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市软环境效能建设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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