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专科医院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专科医院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专科医院发展规划(2014-2020年)》已经市政府四届二十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3日

宿迁市专科医院发展规划(2014-2020年)

为促进我市专科医院发展,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根据《宿迁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医院建设发展现状以及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现状

全市共有专科医院26所,占医院总数11.50%,其中二级以上专科医院5所。26所专科医院中,床位1519张,卫生技术人员1308人,执业(含助理)医师417人,注册护士637人,分别占全市总数的10.03%、5.17%、4.46%和6.28%;2013年全市专科医院诊疗人次70.35万,出院人次4.3万,分别占全市的3.10%和7.48%(见附件1)。专科医院种类有口腔、妇产、儿童、骨科、肝胆、康复、肛肠、泌尿、眼科、五官、精神病、肿瘤、中医妇科、哮喘病和皮肤等15个专科。

专科医院建设发展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数量多、规模小。专科医院数量占医院总数为11.50%,全省为10.87%,数量高于全省平均,但是床位数占比为10.03%,全省为13.01%,苏北为11.38%,低于全省和苏北平均水平。和市内综合医院相比,我市专科医院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占比不到0.01%。

(二)人才少、水平低。专科医院卫技人员占全省专科医院卫技人员比例只有2.76%,其中专科医院执业(助理)医师占比为2.75%,远低于全省平均数。和我市综合医院相比,市内传染科、儿科、妇产科、眼科、骨科等专科骨干人才90%集中在综合医院。我市专科医院医师队伍薄弱、整体素质不高,技术水平低下,目前,还没有一所专科医院具备开展四级手术资格。

(三)结构不合理,特色不明显。没有整形外科医院、老年病医院、血液病医院、胸科医院、糖尿病医院等。心血管疾病、肿瘤专科、传染病、儿童、妇产、康复和精神病等专科医院规模小、无特色优势,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二、发展原则

(一)以人为本,促进公平。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建立结构合理、特色明显的专科医疗服务体系,保障全体居民享有较高水平的专科医疗服务。

(二)规划先行,合理布局。以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科学制定专科医院设置规划;以提高居民的医疗服务可及性为原则,综合服务半径、人口数量、交通便利程度、人群健康需要等因素,合理布局专科医院。根据129城镇发展战略规划,原则上,专科医院在市区(含宿城区、宿豫区及其它经济开发区)、沭阳县、泗阳县和泗洪县城区只设置1所,需求较大的儿童、妇产、肿瘤、康复疗养、口腔等专科医院原则上不超过2所。

(三)多元投入,共同发展。政府主要办好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和采供血机构,加大对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和社会需求举办各类专科医院;鼓励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来我市举办高水平专科医院;鼓励综合医院向专科医院发展;鼓励现有专科医院和专科门诊部做精做大做强。

(四)专科做强,综合补充。做到专科专治、专病专治,细分工、高专业,市区新批专科医院原则上按三级标准规划设置,原有专科医院限期做强做精;县城专科医院原则上按二级标准设置。根据专科特点放宽综合诊疗项目准入,以方便专科病人对综合医疗服务的需求。

(五)强化内涵,提升水平。强化基础管理,坚持科教兴医、人才强医战略,加大专科、专病诊疗技术建设力度,努力提升专科疾病医疗救治能力和水平。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专科医院数量占医院总数比例达到15%,床位占比15%,卫生技术人员占比达到8%。

到2020年,专科医院数量占医院总数比例达到30%,床位占比30%,卫生技术人员占比达到20%,健全以地级市为主体、县为基础、综合医院为补充的各类专科医疗服务体系。

四、规划设置

(一)现有专科医院发展规划

到2015年,宿迁市心血管病医院达到二级专科医院标准,将市康复护理院建成集康复、护理和疗养于一体的护理型的康复疗养院;到2016年,宿迁市妇产医院、宿迁市儿童医院、宿迁精神病医院创建成三级专科医院;五官医院、肛肠医院、眼科医院和泌尿专科医院创建成二级专科医院;到2018年,市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创建成三级专科医院,现有专科医院全部建成二级专科医院。

到2016年,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分别有2所以上专科医院创建成二级专科医院;到2018年,现有专科医院全部建成二级专科医院。

(二)新设专科医院设置规划

到2016年,依托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成高等级市体检中心,设置市消毒供应中心;在市区按二级医院基本标准设置美容医院、按三级医院基本标准设置或由其他医疗机构转设中西医结合医院,并设置市级临床检验中心。到2018年,在市区按三级专科医院基本标准设置整形外科医院、老年病医院、血液病医院、胸科医院、糖尿病医院等。允许社会资本按市场和社会需求设置其他各类专科医院。

到2016年,沭阳县、泗阳县和泗洪县按二级专科医院标准设置2所以上专科医院,1所消毒供应中心。

(三)妇幼保健院发展规划

到2015年,宿城区、宿豫区妇幼保健所达到一级妇幼保健院标准,沭阳县、泗阳县和泗洪县妇幼保健所创建成二级妇幼保健院;到2018年,市妇幼保健所创建成三级妇幼保健院。

(四)专科医院布局

护理型康复疗养院设置在中心城市核心区、市湖滨新区和市洋河新区。其它专科医院“按在500米直径范围内不得设置同种类别专科医院”的要求进行布局。对于床位在100张以下、区域影响力较小的专科医院,由其根据市场情况自行购买房屋满足其需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发展专科医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专科医院规划的组织领导;发展改革、财政、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税务、物价、国土资源和卫生等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加大对专科医院支持力度。规划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宿政发〔2012〕74号),将医疗机构设置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总体要求,对专科医院进行审批、调整、监督、评价;各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本规划的总体框架下,制定本地专科医院的发展规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卫生局备案。县、区新设立的专科医院要及时报市卫生局备案。

(二)完善激励政策。各地要增加财政对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急救中心的投入,保证卫生事业经费按时足额到位。要认真履行各级政府关于鼓励民办医院发展的优惠政策,切实解决资产归属、投资人的合理回报以及税收优惠和土地政策等问题。对没有国家标准的专科医院要结合宿迁实际,制定标准,放开准入。

(三)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加大专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造就一批医德高尚、学术技术水平市内领先、省内或国内有影响的领军人才。加强专科医师的继续教育,选派人员到全国和省内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培训。鼓励专科医院医务人员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

(四)强化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类专科医院的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对专科医院、人员、技术、设备实行准入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执业行为;制定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大力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推进专科疾病规范化诊疗,健全行业考核考评标准,加强检查指导,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和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五)营造良好环境。注重提高专科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优化医务人员的执业环境,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加大专科医院宣传力度,努力为专科医院建设、改革、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氛围。

六、规划的调整、修订和有关说明

(一)本规划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变化、区划调整和医疗需求变动等适时修订。

(二)本规划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1.宿迁市专科医院基本情况汇总表

2.宿迁市市区专科医院发展规划一览表

附件1

宿迁市专科医院基本情况汇总表

单位

全市医院

专科医院

专科医院

中医院

备注

(不含中医院)

(含中医院)

数量

占全市医院百分比

数量

占全市医院百分比

数量

占全市医院百分比

数量

226

26

11.50

30

13.27

4

1.77

床位数

15151

1519

10.03

3629

23.95

2110

13.93

卫技人员总数:

25304

1308

5.17

3450

13.63

2142

8.47

其中:执业(助理)医师

9187

410

4.46

1179

12.83

769

8.37

注册护士

10140

637

6.28

1502

14.81

865

8.53

2012年诊疗人次

22660483

703493

3.10

1731608

7.64

1028115

4.54

2012年出院人次

575625

43039

7.48

111247

19.33

68208

11.85

注:中医院是否归为专科医院国内还有争议,本规划未将中医院列入。

附件2

宿迁市市区专科医院发展规划一览表

区域

医院名称

现地址

医院等级

规划地址

规划等级

备注

2015年

2016年

2018年

2020年

核心区

妇幼保健院

平安大道9号

洞庭湖路

二级

和妇产医院联建

三级

三级乙等

妇产医院

平安大道9号

二级甲等

洞庭湖路

三级

三级乙等

佳宝儿童医院

洞庭湖路

二级

三级

眼科医院

中山路137号

黄河南路(永阳社区中洲小区东)

二级

二级甲等

五官科医院

项王小区一期

一级

君临国际综合楼

二级

二级甲等

泌尿专科医院

发展大道万源商厦

一级

君临国际综合楼

二级

二级甲等

口腔医院

市府东路35幢

二级

二级乙等

二级甲等

护理院康复医院

外环路8号

一级

二级

二级甲等

美容医院

三级

招引

整形外科医院

三级

招引

体检中心

人民大道59号

建成

高等级

宿城区

儿童医院

宿迁市黄河南路85号

二级

三级

三级甲等

中西医结合医院

新建或转建三级

三级乙等

糖尿病医院

三级

招引

胸科医院

三级

招引

妇幼保健院

建成

宿豫区

第三(精神病)医院

宿豫区雪峰山路1号

二级

三级

三乙

三甲

老年病医院

三级

招引

血液病医院

三级

招引

妇幼保健院

嘉陵江路与雪峰山路交汇处西南侧

建成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肿瘤医院

厦门路86号

建成

三级

三乙

市临床检验中心

招引

消毒供应中心

招引

肛肠医院

二级

市湖滨新区

心血管病医院

宿新路嶂山林场东门对面

三级

护理院康复医院

招引

市洋河

新区

护理院康复医院

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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