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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扬府办发〔2015〕120号 |
|---|---|
| 颁布日期:2015-11-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扬州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编办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苏编办发〔2015〕7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健康体系的意见》(扬发〔2015〕28号)有关要求,为深入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扬州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管委”),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朱民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董玉海副市长
成员:李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长金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韩劬市编办主任
范天恩市发改委主任
张彤市财政局局长
臧民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社保局局长
黄为民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医改办主任
潘建民市物价局局长
吴焱新市审计局局长
沈宏跃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王鸣芳市政协常委、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市医管委履行市政府办医职能,主要负责研究决定市级公立医院的设置规模、发展规划、章程批准、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重大问题。
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办公在市卫计委,黄为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市卫计委相关内设机构承担。今后,市医管委成员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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