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吉府办字〔2015〕2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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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0-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
井冈山管理局,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今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45号),对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出部署。为全面推进我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确保国务院和省政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政府办医责任
各县(市)政府要把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要明确工作目标,2015年全市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2017年,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各县(市)要抓紧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细化分解改革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安排。各地改革方案要在今年10月底前出台,同时抓紧完成财政投入政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重要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已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的新干县和万安县要对原有改革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省直管县的实施方案报省医改办审定,其他县(市)实施方案由市政府审定、省医改办备案。
二、分类指导,突出改革工作重点
各县(市)要按照“分类指导、科学设计”的要求,整体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针对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的不同特点,统筹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切合实际的改革措施,避免“一刀切”而影响改革整体效果。鼓励各地发挥首创精神,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公立医院改革路子。要突出改革重点,抓住关键环节,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改革实施。
1.建立科学补偿机制。2015年10月底前,全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步实施全市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即,取消药品差率;降低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卫生民生工程项目收费标准不变。2016年底前,基本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各县(市)要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2015年底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覆盖3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到2017年,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到2020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际支付比例达到50%,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3.改革编制人事分配制度。各县(市)要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县级公立医院的编制总量,创新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2015年12月底前以县为单位完成核编工作。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制度、人员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落实县级公立医院工作岗位设置有关要求,根据医院开放床位数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总量,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畅通高级岗位聘用渠道,对于取得中高职称资格的优秀医务人员,可由医院破格内聘为相应等级职务,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允许县级公立医院年终收支节余的5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增量考核发放,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追加。
4.推进管理体制改革。鼓励各地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以县级公立医院为核心,采取组建医疗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条件成熟的县级公立医院可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的县级公立医院推行总会计师派驻制。
5.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各县(市)要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从满足城乡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出发,科学编制县域医疗服务体系规划,每个县(市)要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基础薄弱的县级专科医院可探索与综合医院整合,2015年12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实行一体化管理。落实社会资本办医政策,支持社会资本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重点鼓励举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鼓励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合作。
6.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学科建设。各县(市)要围绕近三年县外转出率靠前的5-10个病种确定需要重点加强建设的相关临床和辅助科室,2015年12月底前编制好县级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发展规划,争取每县每年1-2个医学学科及科研项目列入省县共建或省卫生计生委计划建设项目。
7.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各县(市)要积极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公立医院信息系统建设,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逐步实现医院基本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积极推进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数据中心)、远程医疗系统建设,2017年底前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8.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各县(市)要依托县域内现有优势资源探索推进医学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检查检验中心、后勤保障中心等建设,实现医疗资源集约化经营,方便群众就医。逐步实施分级诊疗制度,2015年在新干县实施分级诊疗改革试点,2016年在各县(市)全面推开,逐步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2020年在全市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
三、加大投入,强化改革保障力度
各县(市)要全面落实县级公立医院财政投入政策,在确保药品零差价补偿等财政补助到位的同时,建立常态化的办医经费补助制度,每年财政预算安排足额的专项经费,用于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工作,对县级公立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工资(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财政拨补比例做到稳中有升,并逐年增加。各县(市)要按照“锁定旧债、控制新债、分类处理”的要求,将医院债务纳入政府性债务,采取措施,筹措资金积极解决。改革所需的各项政府投入要纳入财政预算。
四、强化监管,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各县(市)要强化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履行功能定位和发展建设的监管,加强对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药费用监管控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到2016年,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业务收入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自费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到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要建立定期调度、定期督导和定期通报等改革推进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加大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力度,确保综合改革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医改考核否决性指标,纳入市政府对县(市)政府科学发展目标考核内容,由市医改办定期开展考核,适时通报,确保综合改革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五、明确职责,形成改革整体合力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由市医改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市医改办负责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日常协调工作,做好改革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开展考核;卫生计生、发改、财政、人社和编制等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建立联动机制,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增强改革的整体合力;各县(市)要坚持政府主导原则,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共同推进改革实施。
六、广泛宣传,营造改革良好氛围
各县(市)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解读,确保对应部门人员熟悉掌握改革政策要求、具体操作方法和实施路径,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要深入细致做好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凝聚共识,充分发挥其改革主力军作用;要加大对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调整的宣传力度,开展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重视医改信息的收集,大力宣传改革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加强交流,相互促进,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总结推广改革经验,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医改领导小组报告,各县(市)要在每个月5日前上报上个月工作进展情况,首次上报时间为11月5日。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http://www.jian.gov.cn/zw/fgwj/qtlwj/201511/t20151103_9675958.html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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