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乌政办发〔2013〕37号
颁布日期:2013-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改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3月2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乌兰察布市发改委2013年3月18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储备质量,为争取国家、自治区投资和对外招商引资提供全面详实、切实可行的项目支撑,确保项目接替有序,促进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为导向,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整合全市项目资源,建立健全项目数据的维护和管理机制,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服务,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发挥好项目库在争取上级投资,开展直接融资和招商引资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投资、抓发展、抓跨越的理念,坚持政策导向原则,按照投资方向准备项目;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围绕产业升级策划项目;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培植新的增长极谋划项目;坚持企业主体原则,突出发展实体经济规划项目;坚持动态管理原则,优化项目库资源储备项目。

(三)主要目标。建立起管理科学、运转快速、项目质量优良的项目库管理体系,逐步形成项目的筛选、论证、储备、落地、实施、建设“六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良性滚动发展态势,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项目支撑。

二、落实责任,完善项目库建设工作机制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对项目库建设和管理负全责,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主抓项目库建设,要成立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项目库管理,要划拨专项经费用于项目库建设和运行,确保项目库正常运转。

(二)落实管理责任。发展和改革部门是项目库建设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入库项目的审核、管理和更新工作,对外发布项目信息,指导各地区和部门项目策划和申报工作,对入库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协调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和推介项目招商引资。

(三)落实部门责任。市财政、国土、规划、环保、住建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强协调和配合,积极支持项目库建设。财政部门要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保证项目库建设资金需求;国土、规划、环保、住建等部门对开展前期工作的入库项目积极办理土地、规划、环评、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有关部门要从自身职能出发,为入库项目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三、强化管理,积极推进项目库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建设体系。全市项目库体系建设采用分级管理体制,建立三级项目库。其中:市发改委建立一级项目库,汇总全市限额以上(工业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入库项目;各旗县市区发改委(局)建立二级项目库,汇总当地全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市及各旗县市区业务部门和重点企业建立三级项目库,储备本系统和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市发改委可以调度各旗县市区、各业务部门和重点企业的项目库资料。

(二)加强纵向网建设,实现项目资源共享。各级财政要加大对项目库纵向网建设的资金支持,全市上半年要实现市发改委和各旗县市区发改委(局)纵向网贯通,实现信息网互联互通,项目库资源共享,及时发布项目库信息,为争取上级投资和招商引资提供及时的项目支持。

(三)完善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运行。入库项目要按照前期工作程度确定为在建项目、拟建项目和储备建设项目三个层次。项目类别要按照农牧林水类、工业类、交通类、城市建设类、社会事业类、商贸流通类、房地产类等七大类组织项目入库,做到项目管理科学、运行规范、资料翔实。

(四)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各地区和部门要抽调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项目库建设机构中,切实提高项目库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要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扩大培训范围,不断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机制。市政府成立项目库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史万钧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会雨和市发改委主任王晓军担任,市财政、国土、规划、环保、住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统一领导项目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副主任杨永生兼任,承担项目库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项目库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项目库建设的领导,全面完成项目库建设任务。

(二)统筹管理。加强项目库建设统筹管理,建立正常的项目库出库制度。今后凡申请上级投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调用,未进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上报,申请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审批、核准、备案。要建立正常的动态管理机制,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项目,坚决予以淘汰,确保项目库的使用价值。

(三)资金和人力保证。加大对项目库建设的人财物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项目库建设的投入作为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办公场所、信息化设备等硬件建设和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管理等软件建设上给予支持,同时为项目库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四)监督检查。完善项目库建设考核机制。各地区要制定项目库管理办法,建立信息员制度、质量评估制度和项目调度制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项目库建设的检查,努力帮助解决项目库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库建设和运行的督查,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建设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项目库建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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