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九个文件精神的通知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固政办发〔2015〕96号
颁布日期:2015-11-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九个文件精神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5〕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我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步伐,促进公立医院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3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37号)等9个文件精神,现就深化我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分工协作、分级诊疗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健康固原建设。

二、工作目标

推进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创新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健全药品采购、医疗纠纷“三调解一保险”机制,优化医院发展环境;落实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改革公立医院效果评价办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力争到2017年,实现小病就医在基层、大病就医不出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5%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探索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偿和医保支付新机制。

1.破除以药补医,完善补偿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履行政府办医的主体责任,增加卫生事业投入,保证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要将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援等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各级公立医院要严格执行自治区药品“三统一”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理顺药品价格,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对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予以补偿。

2.改革支付方式,提高使用效率。要按照《县域内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县级医院开设诊疗病种规划,做好包干经费基数的测算,探索实行乡村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按人头包干预付制度和县级公立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总额包干预付制度。要加强医保支付制度政策的广泛宣传,取得社会、人民群众、医患双方的理解、配合支持,确保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公立医院要对医保支付制度、大型设备检查、检验项目以及诊查、护理、床位、手术、中医服务价格采取榜示、电子屏、服务手册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公示,按自治区统一时限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二)建立符合县级公立医院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县级公立医院人事管理规范化。

3.实行法人治理结构,落实任期目标责任。改革县级公立医院院长任用制度,完善选拔办法。赋予县级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权、副职推荐权、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权、年度预算执行权等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强化年度和聘期目标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与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县级公立医院要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靠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相关利益方组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责,负责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院长选聘、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制度。

4.完善人事编制管理,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各县(区)要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6-2020年)》,合理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和所需人员总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全员聘用制度,推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上岗、岗变薪变、能进能出、低职高聘、高职低聘的灵活用人机制,推进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对现有人员全部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聘用合同管理。对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现同工同酬。要严把医务人员入口关,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各级公立医院要根据岗位实际需求,确定人员招聘计划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招聘工作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5.建立岗位考核评价制度,完善优绩优酬激励机制。继续推行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以专业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评价标准的岗位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按岗定酬、按劳取酬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财政差额拨款的县级公立医院将业务纯收入的60%作为医院事业发展基金,40%用于差额补助和绩效分配;财政全额拨款的县级公立医院将业务纯收入的65%作为医院事业发展基金,35%和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统筹用于绩效分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业务纯收入的50%作为医院事业发展基金,50%和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统筹用于绩效分配,把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20%作为探索购买服务的激励基金统筹使用。因医疗行业特殊性,医务人员值班给予值班补助费,费用由医疗机构从业务收入中支付。医保支付包干经费结余奖励依据自治区相关部门规定执行。逐步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激发医疗卫生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建立公立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6.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探索建立以法人治理结构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医院管理新机制,实行院长负责制,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强化院长年度和聘期目标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挂钩。健全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建立以成本、质量、安全和效率为核心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强化医院运行成本意识。严格落实公立医院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和点评制度,加强抗菌素、激素类、抗肿瘤、心血管等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及重点药品的监控。加大对医院使用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普通检查、化验收入占比等控制性指标的考核力度。逐步扩大临床路径管理病种范围,严格执行临床路径管理,严控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疗服务。加强药品采购过程监管,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腐败行为。加强医疗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从医。强化责任问责制,严肃查处工作不负责任或失职渎职行为。

7.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公立医院人才培养,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通过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等形式,加强现有医务人员的培训学习,提升公立医院技术人员能力,确保人才不流失。全面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培养县域医疗专业学科带头人,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学科带头人外出进修、脱产学习等优先优惠政策。深化对口帮扶支援工作,在对口帮扶医院建立“培养基地”,采取请进来教、送出去学相结合的方式,提升业务技能。建立卫生人才引进基金,借助医师多点执业等政策平台,定期从城市三级医院邀请业务骨干开展诊疗活动、手术带教和传帮带,培养当地人才,从城市三级医院选派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到县级公立医院担任院长、副院长或科主任,通过政策支持,提高待遇等措施,引进学科带头人。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公立医院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医疗集团、医疗联合体运行机制。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实施县乡一体化管理,建立向乡镇卫生院轮换派驻骨干医师制度,落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要有一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政策,对轮岗到基层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薪酬上浮一定比例。加强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对规范诊疗、绩效考核、财务运行的动态化管理,提高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8.优化服务模式,方便群众就医。巩固完善“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全面推行门诊就医“一卡通”服务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简化就医流程。整合医疗服务资源,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卫生院,成为县级公立医院分院,由县级公立医院副院长任分院院长,坚持机构设置、职能任务、财政投入“三个不变”,逐步盘活县域医疗资源,打破单位界限,人员、资源由县(区)医院托管,对新进人员实行县招乡用,探索成立县级医疗集团。完善医疗服务联合体,实施县乡一体化管理,建立对县乡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培养的人员管理体制,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要定期交流轮岗。根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建立分级诊疗标准,合理调整不同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差距,监督制约医疗服务行为,调控引导群众到基层就医。综合应用优质资源下沉、医保报销比例倾斜、服务价格偏低等杠杆作用,逐步完善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制度,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四)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力度,推进公立医院规范化建设。

9.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减轻群众用药负担。规范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网上交易、统一配送、药款结算、合理用药行为。坚持以自治区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保障临床用药,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

10.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监督管理制度。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公立医院、人员、技术、设备准入和退出的管理,定期对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费用、运行进行监管,规范医院管理行为和医疗行为,及时查处违规行为。要充分发挥医保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引导医务人员科学诊疗、合理用药、规范检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全面、客观评价医疗质量、服务态度、行风建设。

11.完善调解机制,和谐医患关系。建立综治部门统一协调、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医疗纠纷的预防、调解、应急处置。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探索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持廉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和“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医改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协同配合,落实任务。各县(区)要坚持总体设计、突出重点、鼓励创新、稳步推进的原则,扎实做好医改各项工作任务。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公立医院改革的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参与改革,发挥改革主力军作用。要及时总结和广泛宣传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强政策解读,使全社会理解、支持和配合改革,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三)协同推进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合力,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全面落实人事改革、编制管理、补偿政策、医保支付等改革措施,充分发挥医保支付和调整服务价格的导向作用,着力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切实消除过渡医疗,激发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加强督导检查。建立督查和通报机制,各县(区)要定期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各县(区)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专题向市委、政府和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推动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对本部门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改革内容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动态监测,加强监管,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协调指导。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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