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果洛州构建医疗联合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9-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果洛州构建医疗联合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并省驻州各单位:

《果洛州构建医疗联合体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9月8日

果洛州构建医疗联合体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构建医疗联合体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5〕116号)精神,我州将积极构建以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为基础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充分发挥各级医疗机构的作用和功能,让群众就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州级医院为核心,探索建立医联体运行新机制。通过医联体内管理、技术、人才等资源的纵向、横向流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格局,合理控制医疗费用,降低运行成本,提升运行效率和区域内患者就诊率。

二、组建模式

医联体的组建采取各级医疗机构业务性质、服务能力、设施设备特点和优势,与县乡村服务和管理为一体化的模式。各县、各医疗机构也可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有效的医联体组建模式。

(一)区域医联体模式。以州级公立医院为主体,以章程为共同规范,以管理为联结纽带,通过开展纵向管理帮扶、技术合作、人才交流和横向设施设备、业务支持相互交流补充等多种形式,形成州医院与州藏医院,州级医疗机构与县、乡、村医疗机构优势互补,服务联动的区域医疗新格局。

(二)技术协作模式。突出学科专业特色,以技术合作为主,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双向转诊等制度,促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

(三)县乡村一体化模式。建立更为紧密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努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管理、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实行全面管理,履行管理权、经营权、人事权和分配权,实行人员调配和考核、财务管理、设备管理、药品管理、业务管理“五统一”。

三、组建方式

按照先行先试、自主自愿,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重点推进四种组建方式,并逐步向紧密型医联体过渡。

(一)州级公立医院医联体。充分发挥州级医疗机构带动、辐射作用,以果洛州人民医院为主体,组建区域内或跨区域州级医疗、医学联合体,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探索开展区域医联体试点工作。

(二)民族医药医联体。充分发挥民族医药特色和优势,探索建立民族医疗与现代医疗联合体,满足各族群众对民族医药服务的需求。以果洛州藏医院为主体,与甘德县藏医院、达日县藏医院、班玛县藏医院组成跨区域民族医疗联合体,不断拓展新的服务领域和范围。

(三)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带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及所属村卫生室,提供一体化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节约卫生资源。

(四)专业机构医联体。将州人民医院感染科专业技术人员同玛沁县人民医院现有资源进行优势互补,成立果洛州传染病专科医院。

(五)医联体人员统一调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州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州州县乡在编人员在全州州县乡之间的调配和交流,并在1个月内向州级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向州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核编手续。州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宏观管理和监督指导,并办理工资基金变更手续。在编人员跨其他机构、跨县际的调配和交流,由州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临床能力建设。根据功能定位和疾病谱状况,“主体医院”要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注重提升急、危、重、疑难症的救治能力。“主体医院”要对基层区域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疾病,进行救治能力重点扶持,逐步将“合作单位”建设成为区域专病中心。

(二)加大城乡对口帮扶力度。根据各“成员单位”的学科优势,“主体医院”和“成员单位”形成对口帮扶关系,“主体医院”要安排相对固定的医师定期到“成员单位”查房、带教和会诊,安排管理团队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成员单位”要定期委派人员到“主体医院”进修学习,把对口支援工作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创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创新医保支付方式,试行医联体内医保总额控制试点,医联体预付总额按照公平、协商的原则确定或调整。探索医联体内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医保管理经办部门根据医联体提出的内部分配意见,将医保费用直接拨付至所属医疗机构。实施结余部分可由医联体留存使用,超支部分按统一比例分担。

(四)鼓励医师开展多点执业。医疗联合体内符合条件的医师可以多点执业,所在医院应当支持。“主体医院”履行合作协议到“成员单位”的医师开展诊疗服务无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五)完善双向转诊服务模式。继续完善分级诊疗各项措施,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疗、连续治疗、安全便捷和减轻负担的原则,医联体内要制定患者双向转诊制度,建立合理、畅通、方便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六)开展优势互补的辅助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医疗机构设施设备和人才优势,为医联体内大型设备检查能力薄弱的医疗机构提供检验、放射、超声等辅助检查服务。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医联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扩大互认范围,提高互认比例,减少重复检查,减轻患者负担。

(七)加强医联体内信息化建设。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建设,建设协同医疗共享平台,开展远程医学检验、病理、影像等诊断服务,使“合作单位”的患者能够更多获得“主体医院”专家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八)创新药品招标采购方式。医联体内使用的药品,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开展集中招标采购。增加医联体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降低药品的实际价格。允许药品在医联体内相互流通。

(九)优化医疗服务资源。医联体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可结合各医疗机构现有检查检验设施,在构建医疗信息共享平台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统一的检验中心、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消毒供应中心。

(十)开展便民优质服务。在三级医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的基础上,率先搭建统一的预约服务平台,实行医联体统一预约服务。在医联体内率先推进临床路径管理,逐步实现病种的规范化治疗。率先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和使用。

五、实施步骤

由州卫生计生委负责,会同各县和医疗机构于2015年8月底前制定各医联体具体组建方案和实施细则,9月启动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不断强化对医联体的管理职责,推动医联体各级医疗机构切实落实相关责任,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和管理协同。

(二)明确工作职责。州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精心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协调解决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医联体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医联体建设。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好对医联体工作的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认同感,积极争取群众和社会支持,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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