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南州进一步巩固完善县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南政办〔2015〕104号
颁布日期:2015-08-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海南州进一步巩固完善县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海南州进一步巩固完善县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8月19日

海南州进一步巩固完善县级和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

(2015年8月)

为巩固完善县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成果,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县、乡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以及基层医改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持续推进我州医改向纵深发展,根据《海南州2015-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南政办〔2015〕5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改革要求,紧紧围绕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强化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内外联动,创新体制机制,继续深化县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监管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力争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创新医疗服务模式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在巩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使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力争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医疗资源配置、绩效考核机制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医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完成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的任务,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目标。2015年实现80%的疾病、大病在县域内解决,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降到45%以下。

1.调整完善薪酬制度。实行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控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健全绩效考核体系,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将符合政策规定的津贴补贴纳入到绩效工资中,并根据主管部门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提高绩效工资总量。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专业收入挂钩。

2.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县级公立医院在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自主权,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认真履行政府办医职能,统筹谋划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投资、运行监管、绩效考核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任用。落实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强化医院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提升管理及决策水平。实行总会计师制度,总会计师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后勤社会化改革。

3.继续完善药物招采及配送机制。2015年启动新一轮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工作,全州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所需药品(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不含中药饮片)、医用耗材(高值医用耗材、一般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全部进入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严禁药械平台外采购、严禁药械目录外采购、严禁药械加价销售,实行分类采购,量价挂钩,进一步降低采购价格,力争药品及医用耗材平均降幅10%左右,确保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强化药品配送管理,加强基本药物配送和回款管理,对配送不及时、影响临床用药和拒绝为偏远地区配送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企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保障基层药物配送率达到97%以上。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率要达到90%,逐步提高使用率。探索县乡村一体化配送,规范药款结算。同时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加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4.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省上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适当降低大型设备检查等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康复、护理、床位、中藏医等服务项目价格。改革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减少按项目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数量,积极探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医疗服务价格要与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政策相互衔接。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依法加大对价格垄断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5.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县级公立医院要建立以公益性质、运行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为核心的医院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助、薪酬水平挂钩,并向社会公开。

6.大力创新医疗服务模式。要认真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完善“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强化管理,实施住院费用即时结算,提高资金结算效率。深入开展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临床路径管理、节假日门诊等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7.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县级医院控费通报制度,力争2015年州内二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比上年下降10%,控制在3500元以内。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管。

8.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商业健康保险政策措施,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提高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年内全州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达90%以上。

9.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推行以按病种(病组)、按人头、按服务单元、总额预付等多种复合型付费方式。根据我州实际情况,2015年选择贵德、共和县开展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待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在全州范围内逐步推开。建立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制度,取消城乡居民个人(家庭)账户,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支付比例,全面开展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工作。

10.完善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优化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规范诊疗用药目录,细化服务流程,完善医疗救助,优化救助程序,细化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标准和范围,提高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效益。

(二)巩固基层综合改革成果

进一步巩固基层管理运行新机制,完善经费补偿、人事分配制度,着力在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创新公共卫生服务模式等方面取得新实效,持续扩大基层医改成果。

11.巩固基层管理运行新机制。进一步落实多渠道财政补偿机制,同级财政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药品零差率销售差额及发展经费等补偿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全面落实。继续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选拔聘任机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完成新一轮乡镇卫生院院长聘任和全员竞聘工作,进一步巩固完善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同工同酬的人事分配制度。

12.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强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探索取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支结余可用于绩效奖励和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依托信息化等手段,从服务质量和数量、合理用药、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率和村卫生室管理情况、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

13.加强村医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合理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强化村医队伍建设,充实村医队伍,提升村医能力和水平。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本科毕业生优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14.健全完善对口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多渠道帮扶机制,加大技术人才帮扶力度,州内二三级医院向乡镇卫生院派驻帮扶人员,明确重点帮扶任务,提升专科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15.大力推动民族医药发展。研究制订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完善县乡村中藏医服务网络体系,2015年对具备中藏医药服务能力的10所乡镇卫生院给予中藏医诊疗区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支持,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开展成本相对较低、疗效相对较好的中藏医药诊疗服务。在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绩效评价等方面对中藏医院实行差别化政策。到2015年底,全州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

16.创新公共卫生服务模式。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主要向村医倾斜。逐步拓展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和内容,通过招标等方式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健全完善绩效考核评估机制。鼓励基层医务人员根据居民健康需求,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巡回医疗等。

(三)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修订完善《海南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级诊疗实施细则》,建立县、乡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执行情况通报制度,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明确州内医疗机构分级转诊程序,完善异地居住人员基层首诊制度,进一步落实“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制定完善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疾病就诊范围及标准,明确功能定位,并开展就诊分类试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力争在疾病就诊分类、双向转诊机制、推行医联体等方面取得新进展,降低转诊率。推进急慢分治格局的形成,探索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等综合防治服务和结核病综合防治管理模式,2015年选择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9种疾病制定双向转诊,在全州范围内进行试点。

17.完善全科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大力推进基层契约式服务,探索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完善乡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关系,签订健康管理和服务合同,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以及引导患者合理就医等服务,2015年全州签约人数达到60%以上。

18.积极推进组建医疗联合体。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立医联体。2015年在贵德、共和县先行开展县、乡、村紧密性医联体试点工作。

19.着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制定和落实医务力量向基层倾斜的政策措施,加快探索推进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县级综合医院在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加强上下联动,积极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快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乡村紧密性协作联系机制,人员、业务上下交流,整体带动提高村医的业务能力。

20.全面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完善门诊信息管理平台,公开医疗服务信息,提供预约挂号、叫号、报告单打印等服务。全面推行优质护理服务。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运用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点评等形式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州人社、发改、财政、编办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改革的路线图、把握好改革重点任务、优先顺序、推进方式,做到科学测算、分类施策、务实操作、务求突破。

(二)加强部门协作。州卫生计生、财政、发展改革、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强化对地方医改试点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县级发改、财政、机构编制、人社、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切实落实发展建设、财政补偿、价格管理、编制管理、人事分配、服务监管等责任,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三)建立监管机制。强化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监管,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医院信息定期公示制度,重点公开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价格和医疗费用等信息。建立医务人员执业监管信息系统,对诊疗行为实行全程监管。加强行业自律、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医疗机构依法经营、严格自律。

(四)做好总结宣传。各县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大力宣传改革成效和典型经验,开展舆情监测,及时解答和回应群众和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

延伸阅读

定西市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定西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办关于近期政务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