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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追授张勇同志“夏都消防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宁政〔2014〕126号
| 颁布单位: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6-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追授张勇同志“夏都消防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宁政〔2014〕126号)
张勇,男,藏族,中共党员,1973年11月出生,1992年12月入伍,生前为西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北区大队大队长,武警中校警衔。张勇同志长期战斗在消防灭火和抢险救援第一线,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任务繁重,官兵常年处于执勤备战的紧张状态,过度劳累使他最终病倒在工作岗位上。2013年初,张勇同志开始出现间歇性腹痛,但因消防工作任务繁重,他一直隐瞒病情,恪尽职守。2014年2月,在被确诊为肝癌晚期后,他仍以超乎寻常的顽强毅力,坚决要求执守一线,直至晕倒在工作岗位上。2014年5月6日,张勇同志因肝癌晚期、多部位转移、多器官衰竭,不幸去世,年仅40岁。
张勇同志用生命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了他情系驻地、心系群众,爱民、为民、助民,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闪光点和热爱部队、忠诚事业,关心战友、解兵急难的高尚情怀;他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带病坚持工作的先进事迹,反映了他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恪尽职守,牢记宗旨、淡泊名利、艰苦创业、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为激励着广大消防官兵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落实省委战略任务,实施“三区”战略,艰苦奋斗,建设生活之城、幸福之城。经市政府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决定追授张勇同志“夏都消防卫士”荣誉称号。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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