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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明确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几个问题的意见
| 颁布单位: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9-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明确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几个问题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公立医院改革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公立医院改革在“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等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方面探索出一条改革的基本路子。但目前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在医院建设规模、财务制度及固定资产和医疗设备采购等几个方面存在问题,需要明确如下。
一、严格控制医院建设规模
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的规模和标准,每个县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必须报市卫生局和市发改委审批。禁止医院举债建设。公立医院要重点加强医疗服务、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建设,坚决杜绝盲目扩张。
二、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
认真落实《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山西省医院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大同市医院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严禁医院贷款或集资购买大型医用设备。贯彻执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重点公开医院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情况,大型医用设备、大宗物资和药品采购情况,医院财务预决算情况,缴纳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等。
三、严格规范医疗设备采购
公立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含耗材、试剂)的必须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评估,审核同意方可进行采购。
医疗设备的招、投标等全部程序,必须有市卫生局参与,并组织专家验收。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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