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几个问题的意见

颁布单位: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9-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明确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几个问题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公立医院改革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公立医院改革在“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等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方面探索出一条改革的基本路子。但目前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在医院建设规模、财务制度及固定资产和医疗设备采购等几个方面存在问题,需要明确如下。

一、严格控制医院建设规模

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的规模和标准,每个县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必须报市卫生局和市发改委审批。禁止医院举债建设。公立医院要重点加强医疗服务、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建设,坚决杜绝盲目扩张。

二、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

认真落实《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山西省医院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大同市医院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严禁医院贷款或集资购买大型医用设备。贯彻执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重点公开医院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情况,大型医用设备、大宗物资和药品采购情况,医院财务预决算情况,缴纳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等。

三、严格规范医疗设备采购

公立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含耗材、试剂)的必须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评估,审核同意方可进行采购。

医疗设备的招、投标等全部程序,必须有市卫生局参与,并组织专家验收。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20日

延伸阅读

定西市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定西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办关于近期政务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