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2012年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6-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2012年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全市2012年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全市2012年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参评部门(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及民主评议工作,着力解决“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法制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根据省行评领导组的部署,结合我市开展的“思想解放年、项目落地年、环境建设年、作风转变年”活动,市政府决定2012年在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及部分市属医院、学校继续深入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确保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以及“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部门(行业)切实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率先转型、全力跨越,建设文明开放、富裕和谐新临汾创造良好环境。

二、评议对象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2〕30号)要求,2012年对全市各级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及部门管理机构和14个直评基层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

(一)经济管理部门(15个)

财政、发展改革、经信、科技、水利、农业、林业、商务、煤炭工业、供销社、银监、统计、粮食、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盐务。

(二)社会管理部门(16个)

教育、卫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人口计生、旅游、机关事务管理、地震、宗教、文物、残联、体育、疾控、人防、公路。

(三)执法监督部门(15个)

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监管、地税、国税、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监、司法、审计、烟草。

(四)公共服务行业(26个)

广播电视、电力、邮政、气象、移动、联通、电信、人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农发行、联社、邮政储蓄、晋商、财险、寿险、煤运、焦炭、中石化、中石油、临汾高速、侯马车务段、临汾火车站。

(五)部门管理机构(15个)

物价、农机、中小企业、畜牧兽医、扶贫开发、公安消防、公安交警支队、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园林局、环卫局、房地产管理局、医疗保险中心、市政公用事业局、城市客运出租办公室。

(六)市直评医院(6所)

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肿瘤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七)市直评学校(8所)

市第一中学、市第三中学、市第七中学(师大实验中学)、市实验中学(铁中)、市第一小学、市第二小学、市第三小学、市人民警察学校。

三、重点评议对象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省行评办的要求以及2011年我市群众问卷测评满意率低的城市交通、就业机会、市场监督、执法公正等方面涉及的相关部门,经市行评领导组研究确定,公安(含交警)、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税、地税、工商、质监、烟草、安监、食品药品监管、人社、司法等14个部门为2012年重点评议部门。确定前述6所医院、8所学校和城市客运出租办公室、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局为重点评议单位。

四、评议内容

(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情况。各参评部门(行业)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要求,完成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重点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的情况。各参评部门(行业)要把坚决整治“吃拿卡要”问题作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点,加大力度、重拳出击、严查严管,坚决纠正利用决策权、审批权、执法权等谋取私利、与民争利的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要包括工作纪律松弛,服务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办事不公、暗箱操作的问题;执法行为不规范、越权执法的问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下大力气解决软环境不优问题,重点抓好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按照依法行政、务实高效、公开透明、廉洁勤政的要求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部门,按照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事务公开、办事高效、清正廉洁的要求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行业。

(三)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各参评部门(行业)要把狠抓任务落实的要求贯穿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全过程,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全面履行职责,认真完成本部门(行业)承担的为民办实事任务,特别是抓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新的“五个全覆盖”、扶贫救灾、保障性住房建设、稳定物价总水平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工作的落实。

(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各地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牵头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人大政协支持、新闻媒体配合、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纠评建相互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参评部门(行业)要加大治庸治懒、治软治散力度,对效能低下、懒政怠政、不负责任、执行不力、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人和事要敢抓敢管,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心浮气躁等不良风气,坚决整治文山会海等不良现象,继续狠刹闲话生非的不良风气,拉拉扯扯的庸俗风气,“吃拿卡要”的恶劣风气。

五、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实施,采取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全面评议,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市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具体安排年度政风行风评议以及总结表彰等工作,市直各参评部门(行业)负责组织本系统的评议工作,市行评办组织对纳入评议范围的市直部门、行业、直评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各县(市、区)行评办、纠风办要加强对日常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一)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2012年4月)

1.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参评部门(行业)、直评的学校和医院,要建立健全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和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

2.提出集中解决的重点问题。各参评部门(行业)要根据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比较集中的问题以及本单位的实际,研究提出2012年集中解决的1—2个重点问题,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加以解决。

3.开展政风行风承诺活动。各参评部门(行业)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2012年政风行风承诺,承诺内容要突出集中解决的1—2个重点问题,并报各级行评办审核备案。同时要将公开承诺内容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承诺兑现情况列入各级行评办考核内容。

4.开展政风行风主题宣传活动。各地要组织参评部门(行业)围绕2012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主题,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现场咨询、设立文化墙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发动活动,向群众阐明参评部门(行业)的职责职能,展示部门(行业)的工作成果,广泛宣传组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同时,各参评部门(行业)要在活动中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和网址,方便群众投诉举报。

5.推进新闻媒体联动监督。市、县两级行评办要会同新闻媒体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政风行风监督”栏目和“政风行风网站”。全年各县(市、区)至少要举办一场大型面对面对话交流活动,同时要大力普及热线节目。要重视报纸、网络的宣传监督作用,整合媒体资源,创新完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实施媒体联合监督,促进各媒体通过专题评议、即时评议、集中评议、基层评议的方式方法开展舆论监督,使之真正成为政风行风评议的有效载体。各媒体监督栏目要坚持服务于工作大局,把握正确方向,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栏目运行,既要自主创新,又要协作配合,变单动为互动,聚分力为合力,逐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各参评部门(行业)要积极支持栏目监督,主动参与评议活动,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树立部门(行业)的良好形象。

(二)调查评议与整改反馈阶段(2012年5月至9月)

1.开展政风行风问题调查。各参评部门(行业)要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和本单位工作人员,分组深入基层,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门力量明察暗访,进行自查自纠,写出政风行风问题调查报告,于6月底前报行评办。

2.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对话会。市直重点评议部门(行业)和单位要在9月底前至少组织两场民主评议对话会,其他市直参评部门(行业)要在9月底前至少组织一场民主评议对话会。民主评议对话会要建立“会前发现问题定主题、会上围绕主题找不足、会后突出追踪抓整改”的工作机制,会前要通过问题调查确定对话会主题,提前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并组织媒体记者针对确定的对话会主题进行明察暗访,录制成暗访短片在对话会现场插播,由相关部门领导给予解答,同时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整改不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单位,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不断加强民主评议对话会的实效性。

3.对解决重点问题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县行评办要组织监督员、媒体人员对各参评部门(行业)解决重点问题情况及承诺兑现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各部门(行业)针对重点解决的问题,要有安排部署,有落实方案,有检查纪录,有整改报告。

4.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市、县行评办、各参评部门(行业)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部门(行业)的办事窗口、基层站所,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暗访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各县(市、区)行评办对暗访情况要制作成录像片,组织有关部门领导观看。对典型政风行风问题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调查处理情况要跟踪反馈,对没有处理结果的要记录在案,并作为年终考核的扣分依据。

5.认真整改反馈。市、县行评办、各参评部门(行业)要对服务对象和政风行风监督员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作出说明。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各级行评办对热线、面对面节目和网站及日常热线电话等反映的问题,每半月汇总一次,随时填写“政风行风问题和案件登记转办卡”和“政风行风问题整改建议书”,报请领导批转有关单位限期落实解决,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反馈。

6.抓好建章立制。市、县行评办、参评部门(行业)要建立完善重点评议动态跟踪机制、日常工作规范机制、多种媒体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重点建立健全明察暗访制度、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工作规范管理制度、“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面对面”节目规范管理制度、政风行风问题和案件登记转办卡制度。

7.重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参与政风行风评议的资源优势,建立完善常态监督工作模式,合理安排监督活动,组织明察暗访,参加现场评议,促进部门(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各级各部门聘请的政风行风监督员要定期向聘任单位反馈开展监督情况、建议和意见,填写“政风行风监督员联系卡”;聘任单位要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情况,分析研究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推动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深入开展。

8.组织日常问卷测评。市、县行评办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日常问卷测评频次,着力提高测评工作科学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安装“即时评议系统”,开展针对服务对象、办事群众的“对口评议”。

(三)问卷测评和工作考核(2012年10月至12月)

1.问卷测评。在测评方式上,市、县行评办要逐步改变以往由参评单位集中组织群众填写问卷的传统测评模式,直接前往服务对象比较集中的党群机关、政府驻地、政务大厅、基层站所及沿街门店等场所进行现场测评。在问卷设计上,要结合不同部门(行业)实际及问题搜集情况,为每个部门(行业)分别列出4-5项重点评议指标供群众作出评价,使评议更具针对性、参考性和科学性。2012年全市要开展一次对县(市、区)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现场测评,并将现场测评结果与日常问卷测评结果按比例进行汇总。

2.工作考核。工作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要考核各参评部门(行业)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数量和质量,尤其是承诺解决的1—2个重点问题。市、县行评办要着力加大日常工作考核力度,对参评部门(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建立实时台账,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逐月认定考核实绩,借此推动评议工作任务的落实。对国务院纠风办召开现场会或予以表彰,《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经验和做法,省、市行评办召开现场会或《山西日报》、《临汾日报》报道经验和做法的要酌情加分。

3.测评考核计分比例。问卷测评得分和工作考核得分按70%和30%的比例计入总分。要逐级建立和完善评议代表数据库,将日常评价与集中测评结合起来,建立体现整改情况和发展变化的科学评价体系。

4.不断完善评议工作机制。2012年按照省行评办要求,全市要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评议工作机构,建立职能明确的四级评议工作网络,全面开展四级政风行风民主直评,不断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心下移,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各县(市、区)也要着力完善县、乡、村评议工作机构。要继续实行测评考核结果报告制度,县级的评议结果要报市行评办,经市行评办汇总统计后,报市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审定,市级评议结果要报省行评办。

(四)总结阶段(2013年1月至2月)

1.确定表彰名单。按照测评考核最终结果,表彰7个县(市、区)及1/3的部门(行业)。对年度内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被中央主要新闻媒体曝光查实的、领导班子成员被立案查处的,实行一票否决。表彰名单报市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审定。

2.评议结果的运用。评议结果要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组织人事部门和上一级政府纠风办报告,对垂直管理单位要向上一级领导机关报告,评议结果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文明行业(单位)评选等,并作为考核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群众满意度高、综合测评考核名列前茅的部门(行业),作为政风行风建设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对于群众满意度低、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由同级政府分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对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记入廉政档案。

3.各县(市、区)对2012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2013年度工作思路,起草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落实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各项要求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以严明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为临汾的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市直各参评部门(行业)要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的有利契机,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本系统评议工作的领导和督查,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行业)。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通过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不拖延;通过完善督办反馈机制,确保调查处理结果不延误;通过完善跟踪回访机制,确保处理结果不留遗憾。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的发生;对群众提出的普遍性问题,要从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和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同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评议工作,建立健全本部门(行业)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民主评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要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使民主评议的内容更有针对性,使民主评议的过程更有实效性,使民主评议的方法更有科学性,使民主评议的结果更有公正性。

(四)严明纪律,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被评单位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严禁弄虚作假,编造评议资料;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严禁其他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评议代表及其他参与民主测评和考核的人员,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在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参与评议的代表和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领导责任。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较差或最差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延伸阅读

定西市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定西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办关于近期政务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