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市医改会议精神,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为契机,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市政府决定对医改工作进行集中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1年6月9日至15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督导检查。

二、督导检查方法

由市发改、编办、财政、人社、卫生、药监等部门联合组成6个督导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座谈了解等方法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三、督导检查县市区分组情况

第一组: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对尧都区、霍州、汾西进行督导检查;组长薛新宏副主任电话13703559815

第二组:由市编办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对乡宁、吉县、大宁进行督导检查;组长杨雪平副主任电话13903576109

第三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人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对襄汾、曲沃、侯马进行督导检查;组长李银平总会计师电话13503578100

第四组:由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对蒲县、隰县、永和进行督导检查;组长董小俊副局长电话13099028599

第五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药监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对古县、浮山、翼城进行督导检查;组长刘甫宪副调研员电话13513659801

第六组:由市药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人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对洪洞、安泽进行督导检查。组长孙晓东党组副书记电话18935399899

四、督导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全市医改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五项重点医改任务最新推进情况,以及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的主要措施。

(二)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具体情况。包括县级政府相关文件出台情况、具体操作与落实情况等。

(三)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中,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的创新举措。

(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及对策建议。

(五)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工作思路,要按照8月中旬全部完成任务的目标,倒排工期,制定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六)县乡村卫生机构落实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及补偿资金到位情况,是否延伸到村卫生室,村医补助落实情况等。

五、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主动沟通,做好衔接,提前准备汇报材料,由各县(市、区)医改领导组组长或常务副县(市、区)长主持汇报会议,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做医改工作汇报,医改领导组成员单位参加,试点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参加并汇报改革进展情况。

(二)各督导检查组于2011年6月18日前,向市医改办提交督导检查报告(文字材料及电子版,并附所督导县市区汇报材料及电子版),由市医改办汇总后向市政府汇报。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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