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在吕梁观摩就环保问题点评讲话精神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在吕梁观摩就环保问题点评讲话精神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吕政办发[201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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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2-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在吕梁观摩就环保问题点评讲话精神的通知
吕政办发[20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环境保护是实现吕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内在动力,是推动“5115”工程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11月3日,全省重点工作观摩检查团在吕梁观摩检查结束后,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就我市环保问题作出重要指示。为了认真贯彻好省领导指示精神,现结合当前全市环保工作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环保准入的首要条件切实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我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途径。要将循环经济“资源化一再循环一再利用”的原则贯穿到产业发展的全过理,特别是要切实落实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要以产业集中区内的物质循环为载体,构筑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生产区域之间的中循环,最终实现整个市域经济发展大循环。在实施循环经济的过程中,重点在废物交换、资源综合利用上做文章,以实现园区内产生的污染物低排放甚至零排放为目的,形成循环型产业集群。对新上马的重点工业项目坚持如下原则:原则上一律入园,入园项目要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标准,以实现产业的横向闭合和纵向耦合,避免产业趋同带来的市场风险,真正做到集约化推进、园区化承载和循环化发展;远离城市规划区;不准建在高速公路和主要河流沿线l公里范围内和饮用水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文物旅游区等环境敏感区2公里范围内;无环境容量的县(市、区)在未腾出容量之前不准再上新的新增污染物排放项目。
二、坚持分类指导原则,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
积极推动园区、流域、行业的规划环评工作,以指导区域、流域、行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要采取“削减存量、控制增量、减量置换、严把总量”的环保新举措,对高科技、高附加值、低污染、低消耗的高、精、尖项目积极推进落实,对传统煤化工、焦化、建材等产能过剩行业,实行减量或等量置换。对于水泥行业,其生产须以高炉渣和粉煤灰等综合利用为条件。交城、文水、汾阳、孝义、离石五县(市、区)及高速沿线要实施“限制、优化”开发原则,不允许再新建除焦炉气制甲醇以外的污染项目,鼓励建设轻工业、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食品业、农产品加工业的绿色低碳项目,园区内新上项目原则上限定在延伸产业链条的循环经济项目,对现有的焦化、冶炼等传统产业项目,采取兼并重组、整合提质、降耗减排的方式,逐步实施提升改造。柳林、石楼、临县、兴县沿黄区域及岚县,要在环境容量大,经济发展潜力大的地方规划新建或提升一个工业园区(集中区),重点发展“以煤为基”的现代煤化工,要把煤一气一化作为煤化工的主要路径,努力走出一条耗能少、污染小、效益好、可循环、抗风险能力强的现代煤化工发展路子。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情况,规划布置一个热电联供项目,以取代现有集中供热的锅炉,同时要优化资源配置,把煤、电、煤矸石及粉煤灰的循环利用作为改造传统产业的重点,建立多元化产业体系,实现多联产、全循环的产业链。
三、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高压推进污染减排
以实现环境监管水平和环境质量的“双提升”为突破口,继续开展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工业集中区、高速和国道沿线、主要河流沿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深入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执法检查,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治理现存污染源,坚决关停取缔治理无望的项目,确保减排任务的完成与重点区域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加强对各类露天采掘矿区、尾矿堆集区、煤矿沉陷区等的检查,全面实施植被修复,逐步恢复矿区生态。开展对农村污染、畜禽养殖业、重金属、土壤污染、农药污染等污染源的监督检查,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推进城乡生态化,实现“气化吕梁、绿化吕梁、净化吕梁、健康吕梁”的目标。
四、进一步加快城市环境基础建设,强化城市环境监管
积极推动各县(市、区)在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提高污水收集率和中水回用率;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理,探索污泥的综合利用途径,按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同时,有步骤地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继续加大城市集中供热建设步伐,已经建成的城市集中热源要进一步扩容改造,继续扩大集中供热面积;正在着手建设的热源厂,要充分考虑城市增容速度,在推进全市城市化过程中同步建设热源、管网设施,完善城市集中供热体系,提高集中供热率。尚未启动城市集中供热的县城和重点城镇,要千方百计进行开工建设,一次成型、逐步扩充,最大限度地拓展城中村集中供暖面积,城边村探索推行“一村一炉”的供暖模式;全力推广电、煤气、天然气、洁净型煤等清洁能源,落实居民用洁净燃料补偿制度,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大力开展汽车尾气治理工作,加快汽车尾气监测工作的推进力度,进一步扩大机动车尾气环保监测范围;强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十二五期间,全市要县县建成并正常投运生活垃圾处理场,已经建成的垃圾处理厂根据实际继续扩容改造,实现生活垃圾由“卫生填埋”向“安全处置”转变的目标。在推进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同时,对城边村、城乡结合部生活和建筑垃圾采取户存、村收、乡运、县处置的运行管理模式,有效控制生活垃圾污染;提高城市环境洁净度与城市通达率和绿化率,有效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五、积极支持和推进环保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为指针,以推动高耗能产业、传统产业、高碳产业转型发展和升级换代为核心,用环保这个总阀门,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着力构建较为完整的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化体系、环保产品质量控制和生产体系、环保工程与产业服务体系、环保产业管理体系,把环保产业真正培育成我市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培育成产业结构调整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在优化产业结构,依靠科技创新,积极引进与发展先进的环保技术和产品,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原则,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要在加快环境保护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等领域率先取得突破。
六、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尽心竭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环保部门一定要找准定位,在建设和打造服务型机关上谋事、做事、成事。着力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转型跨越”发展思路和吕梁市委、市政府实施的“51l5”工程,全力推进“吕梁市提升重点区域环境质量三年行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做到“五个到一线”:一是环评审批到“一线”。对于新上项目,要本着为企业负责、为社会负责、为人民负责的态度,坚持效率优先,深入一线,既要做好审批前的技术调研、政策宣传,又要将关口前移,就地审批。二是技术指导到“一线”。对新建、技改、治理项目,要深入一线积极为企业提供先进技术和信息,尽心竭力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上的帮助。三是跟踪监管到“一线”。严格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政策与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节能降耗、减排、增效”的目标实现。四是科学决策到“一线”。对环境功能区的规划和审批以及环境敏感区的发展,要深入一线进行认真的调研,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前提下践行环保新道路。五是执法检查到一线。按照吕梁市“提升重点区域环境质量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深入一线,加大对污染源的环境监察频次和执法检查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要做到现场监管与行政处罚双到位。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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