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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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4-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三日
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提高法制工作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凡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审批、价格管理、征收征用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或各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事项决定前应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重大决策未经上述规定程序,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追究责任。
二、继续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政府立法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增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立法制度,保证人民群众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立法过程中的作用。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制定出台《太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逐步推行制定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审查;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市直部门拟以规定、办法、细则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须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批准);对已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向上级机关备案。前置审查率、备案审查率、备案率、及时率、合格率均达100%。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废止。
四、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制定出台《太原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使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实现行政执法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审计、财政部门要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经济责任审计及社会保障基金等公共资金专项审计。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责任,促进行政机关廉政勤政建设。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对依法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认真做好解释、告知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机构,依法落实行政复议办案人员规定,积极开展办案能手评比和案卷评查活动。认真落实《太原市行政复议调解若干规定》、《太原市行政复议听证规则》、《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制定出台《太原市行政复议证据规则》。进一步推动行政调解体系建设,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发挥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内容、程序、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对政府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
七、加强行政审批体制机制建设。按照《太原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两集中、两到位”,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规范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方便人民群众,改善服务质量,提升行政效能。
八、创新政府重大合同审查方式。政府重大合同,须经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查。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政府合同,法制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一般政府合同审查由两人负责,重大政府合同审查由三人负责。
九、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参加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比活动的同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严格考核标准,加强工作指导,开展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表彰一批市级依法行政先进单位。通过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科学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制定出台《太原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对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依据。
十一、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法律学习培训计划。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每年至少要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和法制讲座。培训内容要突出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行政强制法》。市县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十二、加强法制机构领导和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及市直各部门依法行政组织机构,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依法行政工作。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行政一把手为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每半年向市法制办报告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年底市政府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法制机构建设,做到人员、编制、经费三到位,使法制机构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
十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六五”普法活动,加强与人们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意识,普及崇尚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观念,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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