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太原考点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太原考点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并政办发〔2010〕87号 ---|--- 颁布日期:2010-09-30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太原考点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并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太原考点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并政办发〔2010〕87号 |
|---|---|
| 颁布日期:2010-09-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太原考点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0〕87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安排,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太原考点负责太原、晋中、阳泉、吕梁4市执业兽医考试考务工作。现就太原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安全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有关部门分别履行好以下职责:(一)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和实施;(二)保密部门负责考试资料(包括试卷、备用卷、答题卡等)的运送和保密监督、试卷失泄密案件查处;(三)公安部门负责考试期间考场外围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组织查处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考试失泄密案件,打击违法行为;(四)卫生部门负责考试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做好考试期间医疗救助工作;(五)经信部门负责对考场周围实施无线电检测,发现异常信号及时处理;(六)通信管理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阻止考试涉密信息在互联网传播,查处相关违法案件;(七)电力部门负责保障考试期间考场电力供应;(八)市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考场布置及试卷在校期间保密工作。二、考试期间发生失泄密等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山西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晋政办发〔2010〕80号)和职责分工,积极有效应对。三、加强对考试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由国家依法统一组织,与高考、司法考试同等严格。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责任到人,恪尽职守。保密、公安,卫生、经信、通信、电力等有关部门要全力协调配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