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筹建阳泉市中心人民医院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筹建阳泉市中心人民医院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筹建阳泉市中心人民医院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筹建阳泉市中心人民医院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2月4日
筹建阳泉市中心人民医院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推进我市卫生改革的深入发展,整合和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优化全市三级医疗服务体系,通过资源整合,筹建“阳泉市中心人民医院”,以满足人民群众高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筹建原则
总的筹建原则是:以科学、方便、高效、快捷提供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为目的,以一所综合医院为主体,整合相应医疗资源,整体搬迁建设一所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形成全市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中心;辐射半径100至150公里,辐射服务人口200万以上。
中心人民医院建设遵循一次性设计、一次性规划、一次性建设、一次性完工的总原则;结合我市医疗资源现状,立足长远,科学测算医院建设需求与长远发展规模。
三、筹建规模
整合相应医疗资源,在新城大道一侧,新建一所2000张床位的三级综合医院。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8〕164号)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具体为:
(一)2000张床位床人员编制比例按1:1.6–1.7,工作人员3200人–3400人(最低也应达到1:1.4,即2800人)。
(二)2000张床位占地:按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每张床位100–109平方米计算,最低为200000平方米,即300亩占地面积。
(三)2000张床位测算建筑面积:225100平方米。
1.每张床位按90平方米计算,为180000平方米。使用比例为:急诊部3%;门诊部15%;住院部39%;医技科室27%;保障系统8%;行政管理4%;院内生活4%。
2.院内预防保健用房建筑面积,按每名工作人员20平方米计算,25人,为500平方米。
3.科研用房建筑面积,每人32平方米,按三分之一副高以上计800人左右,计25600平方米。
4.附属医院教学用房配置,每名学生10平方米,按900名学生计算,为9000平方米。
5.综合医院大型设备单列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
(四)医院建设为一次性投资、一次性建设、一次性投入使用,约需10个亿左右。建成后,将成为我市标志性建筑和辐射晋东地区六县的医疗中心。
四、筹建列项及资金投入
(一)筹建列项:将中心医院建设列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履行审批、核准手续。
(二)资金投入: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五、领导组及职责分工
(一)筹建领导组
组长:董仙桃副市长
副组长:张永忠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张敏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世英市编办调研员
赵玉兵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海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王光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贵平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李瑞明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东明市审计局副局长
史计才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檀虎亮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及工程建设筹备处,各工作小组在项目建设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市中心医院项目建设。
(二)办公室主任由张永忠同志兼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办公室主要职责:根据市中心医院建设领导组总体部署,统一协调中心医院建设过程中的审批立项、资金投入、督导检查等有关问题。
(三)工程建设筹备处主任由檀虎亮兼任,工作人员为:
董虎林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樊雨萍市卫生局规财科科长
魏建华市第三人民医院基建科科长
张公博市卫生局规财科科员
赵炎市卫生局医政科科员
各相关单位人员
工程建设筹备处的主要职责为:承担市中心医院的建设任务。
(四)领导组及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
市中心医院建设领导组是市中心医院建设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市中心医院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提出市中心医院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市中心医院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照市中心医院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要求,组织督导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为:
市卫生局:会同市发改、财政、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制定市中心医院建设项目实施计划报市政府审批;搞好组织协调,加强检查督导,准确掌握医院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向有关单位通报;负责医院建设具体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将医院建设项目计划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对市中心医院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并向省发改委申请项目资金支持,加强项目监管,履行审批、核准程序,指导项目单位做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市中心医院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资金管理,做好项目建设资金预、决算评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相关要求和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
市住建局:负责做好市中心医院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地上物征收补偿、工程建设招投标、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及竣工验收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市中心医院建设规划布局,对建设项目进行技术审查,核发《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国土资源局:审查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实施中心医院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和出让工作,提供法律和信息服务,办理相关手续。
市审计局:建立健全工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做好工程预决算审计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市中心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对施工噪声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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