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鸣放防空警报的通告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11-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鸣放防空警报的通告

商政函〔2013〕123号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提高广大市民对防空警报的快速反应和识别能力,切实增强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市政府定于2013年11月22日上午10时在全市范围内鸣放防空警报。请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市民注意熟悉并识别人民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防空警报鸣放顺序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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