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

商政办发〔2013〕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了进一步深化基层卫生改革,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的意见》和全省医改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我市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工作实施意见,请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改革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科学合理配置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有效解决优质资源下不去、基层人才留不住、群众看病不方便等突出问题,加快探索农村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水平,逐步实现“预防在基层,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的改革目标。

二、改革目标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以巩固深化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成果为切入点,进一步提高质量、夯实内涵,全面提升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到2015年,实行一体化改革的镇卫生院基本达到二级医院水平,实现“50%的病人在镇卫生院首诊、90%病人在县域内就诊”的目标。2015年以后,根据城乡统筹发展状况,进一步扩大范围,全面推进,为实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从今年起,各县区按照“三个统一、三个不变、三个加强”的要求,确定每所县级医院和1-2所镇卫生院实施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实行“捆绑式”经营、“联体化”发展,逐步在县域内分片建立3-5个医疗卫生中心,辐射带动其他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一)坚持“三个统一”

1.人员统一管理。取消县级医院和联办镇卫生院原有人员身份限制,统筹调配使用,根据工作需要双向流动,实行人才统一招录、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派驻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由县级医院和联办镇卫生院共同管理,联办镇卫生院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技术要保持相对稳定,新招录人员由县级医院管理。

2.财产统一管理。县级医院和联办镇卫生院的财产所有制形式不变,债权债务不变,财产统一管理财务独立核算。联办镇卫生院业务收支结余主要用于镇卫生院的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待遇、搞好公共卫生服务及业务发展,县级医院不得上收。鼓励县级医院通过配备、调配、共享诊疗设备等形式,不断改善联办镇卫生院的诊疗条件。

3.业务统一管理。县级医院和联办镇卫生院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绩效考核等方面执行同一标准,统一开展医疗服务。县级医院长期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到联办镇卫生院开展业务工作,联办镇卫生院30%以上的诊疗岗位由县级医院派员执业,联办镇卫生院每年选派30%以上卫生技术人员到县级医院进修学习。

(二)坚持“三个不变”

1.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不变。县级医院和联办镇卫生院保留各自原有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机构级次不变。在联办镇卫生院加挂县级医院分院的牌子,县级医院院长兼任联办镇卫生院长,对联办镇卫生院的发展改革、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负责,副院长实行公开竞聘。坚持全员公开竞争上岗,聘任制、合同制管理。

2.镇卫生院功能定位不变。联办镇卫生院全面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生技术“六位一体”的综合卫生服务,仍然承担行政区域内为辖区群众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县级医院负责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县级公共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导考核。

3、财政投入供给机制不变。县级医院和镇卫生院财政投入政策和渠道不变,公共卫生服务和药品三统一管理、零差率销售补偿方式及标准不变。镇卫生院人员工资继续实行全额预算,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制定以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及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标准,体现多劳多得,逐月考核兑现,调动工作积极性,坚决杜绝镇卫生院推诿病人现象。

(三)做到“三个加强”

1.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坚持“预防为主、农村为重点和防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合理确定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比例,加强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技术指导和培训力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促进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协调发展。

2.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县级医院结合自身专长和群众医疗需求,加强联办镇卫生院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县级医院和联办镇卫生院建立互联互通的卫生信息化网络,推行电子病历和远程会诊,建立和完善首诊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体系,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3.进一步加强优质服务。县级医院和联办镇卫生院研究制定发展规划,鼓励县级医院对镇卫生院投资,加快联办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联办镇卫生院环境面貌和诊疗条件,切实把联办镇卫生院建成规模较大、技术领先、富有特色的医疗卫生中心,确保基层群众就近可以享受到优质、高效、廉价、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在镇卫生院推行“先住院、后结算”制度,努力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四、保障措施

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是今后一段时期医改的重点任务,涉及到体制机制创新和利益调整,由市医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强化业务指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的重要意义,把医疗服务一体化改革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制定详实可行的推进实施方案,层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大胆探索创新,部门密切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区政府要切实落实办医责任,以满足基层医疗服务发展需求为基础,对实行一体化改革的镇卫生院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引进及在职人员培养等给予专项补助。对实行一体化改革的县级医院,省市优先安排项目和经费。

(三)促进人才流动。鼓励和引导县级医院人员到联办镇卫生院服务,在同等条件下,派驻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优先晋升职称、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优先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优先参加评优评模,并和干部选拔使用挂钩,其收入报酬要结合乡镇事业单位干部报酬奖励政策,比县级医院的同类人员可高出15%以上。

(四)统筹编制管理。各县区编制、人社部门要根据县级医院、镇卫生院的实际医疗服务需求,研究制定县镇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合并管理、统筹使用的具体政策,科学核定县镇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合理确定配置比例,加快补充乡镇卫生院缺编,逐步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进编制合并管理、统筹使用,优先满足镇卫生院的需求。

(五)完善配套政策。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支付政策要进一向步镇卫生院倾斜,降低起付门槛,提高报销比例,引导群众在基层就医、就近看病;要按照功能定位,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引导病人向基层流动,提高医疗资源整体利用效率。

(六)强化督导考核。各级政府要把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建立起督导、检查、评估、奖惩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标准,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改革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县级医院院长和镇卫生院院长任期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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