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纂《商洛年鉴》2011卷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商政办函〔2011〕93号
颁布日期:2011-04-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纂《商洛年鉴》2011卷的通知

商政办函〔2011〕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年鉴》是市政府主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编纂的大型综合性工具书。多年来,《商洛年鉴》在存史资政、对外宣传、服务商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切实做好《商洛年鉴》2011卷的编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商洛年鉴》作为文化积累和传播的重要载体,客观翔实地记载着每年度全市综合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修志工作对改革发展的服务功能和推动作用,切实加强对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供稿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审阅把关;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撰稿人员要精心查阅资料,认真编撰整理,切实做到观点正确、内容翔实、数据可靠、文字精练、体例规范。市方志办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业务指导,落实稿件编审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年鉴编纂质量。

二、把握编写重点,提高编纂质量

编纂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点反映2010年市委、市政府围绕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促发展的科学决策;反映各级党委、政府带领全市人民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取得的新成就;反映全市各行业、各领域的新变化、新成就、新经验以及全市人民奋发进取、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要汲取往年年鉴编纂工作的成功经验,按照“择大而著、择要而述”的编纂原则,围绕“一句话标题”要求,精心撷取年度工作的大事、要事,力求简明扼要,见题知义。同时要突出地方及行业特色,增强年鉴的可读性、针对性和适用性,使《商洛年鉴》真正成为集思想性、史料性、科学性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工具书。

三、加快编纂进度,按时完成任务

《商洛年鉴》按年度出版,周期短、资料新,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必须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布置。市方志办要及时制订组稿计划和编撰方案,尽早发至各承编单位。各供稿单位要按照编写提纲的要求,及时收集资料,认真撰写整理,严格按照年鉴编委会确定的程序推进,确保按时完成编纂任务,务必于4月底前将稿件(主要领导阅审签字并加盖公章)及TXT文本格式电子版,报送市方志办进行统一编辑总纂(联系电话:2312098、808808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加强开发利用,发挥年鉴作用

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读鉴用鉴,高度重视《商洛年鉴》的实际应用价值,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各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年鉴发行工作,积极参与认购。要充分利用年鉴这一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我市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英模人物,宣传我市的知名企业和名优产品,力求全方位展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成就,使年鉴成为社会各界了解市情、研究市情的信息总汇,成为见证商洛历史、展示商洛形象、宣传商洛发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

附:《商洛年鉴》2011卷编写提纲.doc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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