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医疗机构组建医疗集团的意见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医疗机构组建医疗集团的意见
|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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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1-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医疗机构组建医疗集团的意见
咸政办发〔2014〕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派出机构:
公立医院改革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为加快推进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步伐,整合我市公立医疗资源,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卫生资源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更优质、更经济的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在医疗市场的主导地位,按照“政府引导,自愿共赢”的原则,通过资源整合、经营托管、技术合作等形式实施医院集团化,促成大医院与基层医院合作,建立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之间的资源纵向流动机制,提高公立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总体思路
坚持“优化组合、集约发展、权责明确、科学高效”的指导原则,政府积极引导,尊重医疗机构意愿,以管理、技术、医疗人才队伍为纽带,构建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分级诊疗格局,实现集团内卫生人才的流动和技术、设备、信息的共享。在各级医院之间、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城市医院与县乡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经营托管型、技术帮扶型、混合型医疗集团。县以下主要是推行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市以下,以市级公立医院为核心,吸纳1—3所县医院、社区医院、组建医疗集团。鼓励市、县级公立医院与省级公立医院特别是医科大学的附属医院合作,组建医疗集团。
三、医疗集团组建及管理运行方式
(一)经营托管型医疗集团。由公立核心医院对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代管、托管管理而组建。托管单位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托管期间各医疗机构保持原有单位性质、行政隶属、债权债务、医院等级、功能定位、职工身份等不变。合作双方签定托管协议。市级公立核心医院发挥龙头医院辐射作用,对托管医院重点实施现代医院经营管理,并可向托管医院收取占医院年业务收入一定比例的托管费。
(二)技术帮扶型医疗集团。以市级公立核心医院或县级公立医院为核心,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与二级以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合而组建,形成上下联动、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分工协作机制,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目的。集团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建立集团章程,由集团管理委员会对集团进行全方位管理。成员单位保持原有单位性质、行政隶属、债权债务、医院等级、功能定位、职工身份等不变。
(三)混合型医疗集团。集团内不同医院之间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联合,允许同一集团内不同医院之间可以同时存在前述二种合作方式,使集团组建更加灵活多样。
陕西核工业215医院可与145医院等组建以托管模式、混合模式为主的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市一院可与部分县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组建技术帮扶型模式的医疗集团。陕中附院、陕中二附院可与部分县级中医院、纺织系统企业医院组建技术帮扶型或托管型模式的医疗集团。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可与铁路系统和部分企业医院组建托管模式的医疗集团。
四、鼓励医疗机构组建医疗集团的优惠政策
(一)医疗集团内医疗资源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院内制剂在集团内可流通使用;医院后勤服务统一管理,以降低成本。
(二)医疗集团内医疗技术人员可根据医疗需要合理流动,在集团内多点执业。
(三)医疗集团内各级医疗机构会诊按院内会诊管理。
(四)医疗集团中的上级医院对下级医疗机构(社区、县乡医疗机构)的帮扶按“万名医师下乡”对口支援政策执行,享受同等优惠补贴扶持;医疗技术人员到基层帮扶的,晋升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五)集团内双向转诊病人,按院内转科政策简化医保、新农合转诊和报销手续。
(六)城市三级医院优先与社区、县乡医疗机构之间进行联合。
五、实施原则和步骤
(一)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各级医疗机构之间主动联系沟通,政府部门积极引导支持。医疗集团坚持医疗服务的公益性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提高医疗质量,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二)医疗集团各成员医院产权隶属关系保持不变,机构编制各自独立,财政拨款渠道保持不变。
(三)医疗集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及卫生行业标准、技术服务规范等,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医理念,强化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服务费用,为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服务。
(四)医疗集团按照改革需要,创新内部管理体制,综合设置机构,细化功能定位,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运行效率,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管理制度。
(五)医疗集团基本完善后,可坚持以自愿为主、以管理、技术、医疗人才队伍为纽带,鼓励各县区不同级别、不同区域、不同隶属关系医疗机构加入医疗集团,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就医格局。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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