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纂《咸阳年鉴》2012卷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咸政办发〔2011〕157号
颁布日期:2011-11-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纂《咸阳年鉴》2012卷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1〕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咸阳年鉴》是由市人民政府主办,按年度全面反映我市市情的大型综合性年刊,是记录咸阳进步,宣传咸阳成就,服务咸阳发展的重要文献。为做好《咸阳年鉴》2012卷编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编写《咸阳年鉴》2012卷,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全面、真实、客观地记述2011年度咸阳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的成就、经验及发展情况,全面展示市委、市政府带领咸阳人民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咸阳的奋斗历程,为社会各界和广大读者认识咸阳、研究咸阳、建设咸阳提供全面、系统、准确的地情资料。

二、编纂要求

《咸阳年鉴》是包含我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内容的大型资料年刊,也是我市向海内外公开发行的地情资料书刊,具有“资政、教化、存史”的社会功能和推介、宣传咸阳的积极作用。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年鉴编纂工作,确定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熟悉业务、文字综合能力强的同志承担撰稿工作,并为撰稿人员提供必要的物质、时间保证。编辑人员要立足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理念,认真收集、整理资料,精心撰写稿件。既要全面反映2011年全市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新成就、新经验,又要突出地方特色和本部门、本单位、本企业特点。《咸阳年鉴》编辑部要按照“反映市情、体现特色、打造品牌”的思路,认真做好编纂工作,使《咸阳年鉴》真正成为反映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和小康咸阳新成就的精品文献。

三、读鉴用鉴

编鉴的目的在于用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组织好读鉴用鉴活动,使年鉴的宣传交流和资政作用得到更有效的发挥,成为我市对外宣传的重要途径。要扩大《咸阳年鉴》送阅范围,各县市区、各部门、各有关企事单位要积极认购,带头读鉴用鉴。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各种宣传渠道扩大影响促进发行,使年鉴更好地服务于富裕文明和谐新咸阳建设。

四、稿件报送

《咸阳年鉴》2012卷拟定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编纂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早安排、早动手,严格按照《咸阳年鉴》2012卷篇目大纲的要求,精心撰稿。同时,要积极组织报送彩页和插页照片。各县市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认真审阅报送的文字资料、宣传彩页及插页照片,确保资料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工作实效和工作特点。年鉴稿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格式)要于2012年1月15日前报送市地方志办公室。市地方志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搞好业务指导,做好各项衔接工作,完善编辑、总纂、审稿责任制,严格工作流程,将精品意识贯穿始终,确保按期完成组稿任务。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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