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的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的意见

榆政办发〔2013〕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的意见》(陕政办发〔2013〕3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改革,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推行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通过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镇卫生院功能进一步加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真正实现基层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得到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得到加强,农村居民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得到加强。

改革管理体制:将镇卫生院人事管理权纳入县级医院,院长、副院长由县级医院提名,卫生局审批任命;将县、镇医疗机构财产统一进行登记,分别建立台账,统一财务收支制度,县级医院根据业务需要灵活调剂医疗设备;县级医院负责拟定实现一体化管理后镇卫生院业务发展规划,由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所、站),按照业务归口进行统一考核。

改革运行机制:按照“岗位相对固定,人员按需流动”原则,由县级卫生部门统一调剂人事,按事设岗,全员聘用,一岗一薪,岗易薪变;通过医保、合疗以及物价收费的杠杆作用,在县镇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科学、规范的双向转诊机制。

通过县级医院与农村交通中心、人口密集地的镇卫生院协作,带动全县一体化改革的协调发展;通过南、北、中、西区域的绥德、府谷、榆阳、靖边四个县区的区域示范,带动全市一体化改革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第一阶段,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实行一体化改革的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基本达到二级医院水平,到“十二五”末,每所县级医院与2—3所镇卫生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实现50%的病人在卫生院首诊,90%病人在县域内就诊的目标。第二阶段,根据各县城乡统筹发展状况,扩大范围,全面推进,为实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基本思路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实行三个统一,坚持三个不变。

实行三个统一。人员统一管理:取消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原有人员编制身份限制,实行统筹调配使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双向流动,实行人才统一招录、合理配置、统筹使用;财务统一管理: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单独核算。镇卫生院业务收支结余主要用于镇卫生院的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待遇水平、搞好公共卫生服务,县级医院不得上收;业务统一管理: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绩效考核等方面可执行同一标准,统一开展医疗服务。

坚持三个不变。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不变:县级医院和镇卫生院保留各自原有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机构级次不变;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不变:镇卫生院全面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综合卫生服务,县级医院负责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财政投入供给机制不变:县镇医疗机构财政投入政策和渠道不变,镇卫生院继续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四、措施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积极完善各项改革配套政策,形成有利于基层发展、人员下沉和服务群众的政策体系。

(一)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新招录的卫生技术人员由县级医院管理,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其收入报酬要结合乡镇事业单位干部报酬奖励政策,比县级医疗机构的同类人员高出15%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优先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优先参加评优、评模、并和干部选拔使用挂钩,引导人才向镇卫生院流动。

(二)统筹推进编制管理。各县区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重点镇卫生院和偏远地区乡镇卫生院的实际医疗服务需求,研究制定县镇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合并管理、统筹使用的具体政策,科学核定编制总量,加快补充镇卫生院缺编,合理确定县镇两级配置比例,逐步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进合编共用,人才配置优先满足镇卫生院需求。

(三)完善政策扶持措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支付政策进一步向乡镇卫生院倾斜,降低起付门槛,提高报销比例;按照功能定位,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引导病人向基层流动,提高医疗资源整体利用效率,实现常见病首诊在乡镇、大病诊疗在县级、康复疗养回乡镇。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县镇医疗服务一体化改革由省上统一领导,市上具体指导,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要认真履行组织领导责任,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夯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各部门要纳入总体工作部署,确定专人负责。部门间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有序有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卫生部门要积极主动、靠前指挥,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改革目标如期实现。

(二)典型示范带动。县镇医疗服务一体化改革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各级、各单位要精心谋划,统筹安排,按照省、市指导意见精神,全面推开各项工作。绥德、府谷、榆阳、靖边4县区,以及各县区纳入首批一体化管理的卫生院,要在保证“规定动作不走样”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管理,做到“自选动作有创新”,切实发挥好典型引路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抓好督导评估。各级要建立定期督导机制,加强对县镇医疗服务一体化改革情况的督导检查,总结推广经验,适时进行通报。要加强监督检查,将县镇医疗服务一体化改革的重点工作分解至各部门、各单位,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估;各级卫生部门要制定具体考核评估办法和细则,把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县级医院和镇卫生院院长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长效考核评估机制。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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