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州慢病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州慢病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中共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委办公室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阿委办〔2015〕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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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9-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州慢病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阿委办〔2015〕86号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州慢病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全州慢病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经州委、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全州慢病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细化落实。
一、加快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一)加快建立富有特色、层次分明、分工明确、功能完善的州、县、乡、村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州、县人民医院建立完善康复医学科,为危急重症患者提供急性期早期介入康复治疗服务。州、县中医民族医院建立特色康复服务区,提供具有民族医药特色的康复医疗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建立康复室,为各类慢性病患者和其他疾病恢复期患者提供就近简便、廉价高效的基本康复服务。有条件的村卫生室积极为村民提供居家康复医疗服务。鼓励和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康复医疗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科学制定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康复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布局(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三)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发挥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的作用,提高资源利用率,根据服务需要增添必要设施设备,防止产生新的设备闲置浪费(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残联,各县人民政府)。
二、着力加强康复医疗队伍建设
(四)把康复医疗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纳入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在加大康复人才引进的同时,注重通过规范化培养,把现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养成为康复医学科医师(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人民政府)。
(五)优化阿坝卫校专业结构,通过增设康复专业或者把康复医学纳入基础医学教学内容,积极培养本土康复人才(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局,各县人民政府)。
(六)州级康复医疗培训基地要加强康复师资的选拔培养,主动承担本县及邻近县乡镇康复医疗人员培训任务,为基层培养合格的康复技师、治疗师和护士。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对口支援优势,与内地康复医疗技术发达的医疗机构建立帮扶机制,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加大康复医疗人员培养力度。基层医疗机构编制有限,群众需求多样,要侧重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康复医疗人才(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各县人民政府)。
(七)到2016年,力争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康复医疗人员;每个中心卫生院至少有2名康复医疗人员;每个县级医疗机构至少有5名康复医疗人员;州级医疗机构康复医疗专业人员要达到10人以上(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人民政府)。
三、全力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八)把康复治疗技术的研发与推广作为工作重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遴选推广简便易行、成熟有效的基本康复医疗服务项目、康复适宜技术和食药疗保健技术(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各县人民政府)。
(九)加强对民族特色康复医疗技术的科学研究,大力推广中藏羌医特色康复诊疗技术(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科技知识产权局,各县人民政府)。
(十)到2016年,全州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要逐步推广康复适宜技术;中心卫生院运用适宜技术和食药疗保健技术分别达到20项以上;基层康复诊疗服务人次占总诊疗人次30%以上;符合新农合补偿政策的康复诊疗收费项目全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食药疗保健技术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基本建成满足群众康复医疗服务需求的康复诊疗体系(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
(十一)依法依规开展康复医疗技术服务,确保康复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一是抓好机构合作。州、县医疗机构康复科和临床科室要相互合作,为患者开展早期康复治疗,提高整体治疗效果。各级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针对康复病人建立畅通的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机制,对患者实施分层级、分阶段的康复治疗。二是抓好业务合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康复医疗服务相融合,通过健康教育、慢病的健康管理与康复治疗,坚持预防为主,实现预防与治疗相结合,保障患者健康(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各县人民政府)。
四、切实强化康复医疗责任担当
(十二)坚持把加快慢病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全州重大民生工程和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坚持把打造“健康阿坝”纳入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努力建设民族地区健康示范州(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州发展改革委,各县人民政府)。
(十三)建立健全慢病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委宣传部、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知识产权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人民政府)。
(十四)逐步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保证康复医疗基本建设、设备设施、业务培训等工作正常开展。每年从民族地区“两项”资金和生态补偿资金中列出专项,用于支持全民健康体检制度建设、1小时医疗服务圈建设、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等重大卫生民生工程的实施(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民宗委、州林业局、州卫生计生委,各县人民政府)。
(十五)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卫生事业经费、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等财政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足额及时到位(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卫生计生委,各县人民政府)。
(十六)将慢病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包虫病专项规划纳入藏区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完善慢病康复医疗服务价格(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卫生计生委、州扶贫移民局,各县人民政府)。
(十七)落实康复医疗人员引进培养、职称晋升等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计生委,各县人民政府)。
(十八)落实慢病康复医疗医保报销政策(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计生委,各县人民政府)。
(十九)落实康复医疗课题研究政策,支持康复服务项目和技术研究(责任单位:州科技知识产权局、州卫生计生委,各县人民政府)。
(二十)积极推进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管理,实行卫生计生人员“乡聘村用”,提高村医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居家康复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州委编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卫生计生委,各县人民政府)。
(二十一)把慢病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确保工作进度和效率。按照卫生经济学原理,注重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组织开展投入与产出效益评估,保障决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及时调整完善康复体系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康复医疗服务群众健康、改善民生福祉的最大效用(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各县人民政府)。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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