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宜府办函[2013]2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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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6-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汛期防灾减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防汛减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据气象、防汛部门预测,今年我市境内汛期总降雨量正常略偏少,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区域性暴雨过程有3—4次,集中降雨出现在6月下旬、7月上旬和8月中下旬,受极端性天气影响,局部强降雨次数将有所增加;我市上游的川西高原和盆地西部降水较常年均值偏多1—2成,金沙江、岷江和长江沿岸城镇防洪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同时,受芦山“4.20”地震和我市“4.25”地震影响,我市部分病险水库病害加重,山体松动,局部强降雨极易诱发山洪地质灾害。防汛减灾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克服侥幸麻痹心理,高度重视今年汛期的各项防范工作,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一)修订完善防汛抢险预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宜宾市防汛应急预案》、《宜宾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本地本部门防汛预案和地质灾害防御方案。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并及时修订完善中(小)水库、电站、江河、沿江(河)城镇、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点部位的防汛应急预案。针对今年汛期实际情况,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和群众结合预案开展防汛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防汛抢险实战能力。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江河行洪、水库、水电站、重点场镇、河心洲坝、学校、码头、船舶等防汛重点部位以及在建工程的安全状况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治。要加大病险水库的整治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病险水库专项检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病险水库防汛责任制。对新整治的病险水库要限制蓄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水库和山坪塘要保持空库度汛。要加强堤防险工险段观测,储备好足够的抢险排险物料,及时排查隐患、排除险情。
(三)严格落实水上安全生产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源头管理,确保停航封渡和减载制度、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汛情报告和传递制度等汛期水上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加大对客流高峰和高水位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严防船舶超载和冒险航行。加强乡镇防汛工作的管理,确保乡镇管船员和签单员落实到位、监管到位、责任到位。要加强对运输船、自用船、渔船、养殖船、河道采砂作业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汛期防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船舶非法载客、违禁航行等行为。
(四)严密防范山洪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是汛期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全市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强化监测,划定危险区域,确定预警预报信号,填制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特别是要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工作,重点巡查公路两侧以及场镇、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口密集区域和预案内隐患点、非预案内民居及房前屋后等地段。要充分发动群众,建立专业与群防相结合的监测防御体系,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乡镇、村社的主要负责人。要做好地质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努力提高基层干部群众防灾避灾、识灾报灾、自救互救意识。
(五)切实做好城镇内涝排险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在做好防御城镇外河洪水的同时,要高度重视集中强降雨带来的城镇内涝积水对生活、生产秩序的影响,住房城乡建设、水务等部门要及早排查容易发生内涝的积水地段,对排污、排雨管网和易发内涝地段进行认真排查整治,制订内涝排水预案,落实充足的抽排机泵和抢险人员,将内涝积水影响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对城市道路下水道、地下管网、竖井井盖缺损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完善措施,严防坠井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防汛抢险物资和队伍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充实完善防汛抗洪物资器材,购置储备抢险必须的铅丝笼、草袋、麻袋、编织袋等防汛物资,充分做好防大灾抗洪水的准备;要加强防汛抢险专业队伍的建设,注重发挥群众抢险力量作用,坚持群防和专防相结合;要建立机动抢险队伍和防汛抢险专家咨询队伍,确保一旦灾情发生,有救援队伍抢险,有物资调用,有专家出谋献策。
三、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防汛减灾工作措施
(一)精心组织,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以“分级负责制、部门负责制、技术负责制、防汛岗位负责制”为支撑的责任制体系。要适时开展责任制落实和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对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督促检查,严肃防汛工作纪律,对因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密切配合,形成汛期防灾减灾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防汛责任制的分工,切实做好协同配合,加强会商,形成合力。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汛期的气象、水文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雨情、汛情,为科学防汛提供决策依据;水务、防汛部门要准确掌握工作动态,搞好工作衔接,加强工作指导,当好参谋助手,发挥主力军作用;宜宾军分区、武警、消防部队要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队伍的培训和实战演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发展改革、财政、电力、交通运输、通讯等部门要做好调度工作,及时为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提供保障;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公安、教育、城管执法、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危险路段、重点地带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接到防汛险情报告后,在出警出勤的同时要及时通报防汛部门;民政、卫生等部门要做好后勤保障和善后工作;应急、督查、监察等部门要加大对防汛抗洪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项防汛抗洪措施落到实处;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对防汛抗洪工作的舆论监督,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其他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积极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相关工作。
(三)灵通信息,加强预测预报和应急值守。要建立完善监测设施和预报网络,强化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短时预报预警工作。各级水务、气象、水文、国土资源、防汛、海事等部门要加强会商,提高气象和水情预测预报的精确度。有关部门要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农村、偏远地区及特殊区域预警信息发布和接收不畅的问题,确保将灾害性信息传达到受威胁区域内的单位和群众。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落实防汛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应急抢险处置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所有值班值守人员要确保全时在岗在位,保持联络畅通。各级各部门要努力提高信息收集汇总、整理上报工作的质量,强化信息报送的时效性,按信息报送的规范和时效要求,及时将重要的灾情、险情统计上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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