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支持阿勒泰福海工业园区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阿行办发〔2015〕24号
颁布日期:2015-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支持阿勒泰福海工业园区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阿行办发〔2015〕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关于支持阿勒泰福海工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行署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28日

关于支持阿勒泰福海工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

阿勒泰福海工业园区是地区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重要平台和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点园区。为加快阿勒泰福海工业园区发展,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较为完整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企业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高效利用的发展新格局,现结合实际,就支持阿勒泰福海工业园区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护生态、放大优势、突出民生、形成特色、创先争优”二十字方针,以自治区加速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契机,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产业结构为主线,以区域优势资源和进口资源为依托,积极利用“两种资源”,开拓“两个市场”,坚持“两个可持续”,优先发展有机绿色农产品及生物制药等精深加工业,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新型建材、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培育发展现代物流及进出口加工贸易等“六大产业”。大力推进优势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优势资源开发与建设,积极培育以促进就业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进一步改善结构、提升层次。加大对福海工业园区在产业招商、项目落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福海工业园区作为自治区级园区拥有的土地、财税、电价等方面的政策“洼地”效应,努力将阿勒泰福海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地区承接项目的重要载体,吸引资金、技术、人才集聚的重要平台,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引擎。

(二)目标任务。立足于将阿勒泰福海工业园区打造成为中亚、中俄跨境经济技术合作区的示范区、丝绸之路经济带北通道绿色食品加工基地和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阿勒泰地区优势资源转换和生态环境良性互动示范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示范区。到“十二五”末,园区工业总产值达到5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1.5亿元以上,实现基础设施配套基本完善,园区环境优美、服务理念超前、经济效益突出,率先在地区实现工业园区规范化管理。到“十三五”末,园区工业总产值超过30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10亿元以上,建设成为自治区有机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基地、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并创建为国家级产业园区。

二、支持重点和工作措施

(一)积极支持建设有机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

1.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优先入驻。根据阿勒泰地区和福海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定位,地区层面招商的农字号产业项目和利用福海县域及周边区域优势农牧资源加工的项目优先入驻福海工业园区,作为地区实现农牧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的主要平台。

2.加快建设现代农牧业产业示范区和优良农产品新品种推广示范区。紧紧抓住福海县被列为自治区现代农业示范区、传统畜牧业转型跨越试点县的机遇,充分发挥全地区丰富的农牧资源和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基础优势,围绕做强特色农业产业(特色乳业、冷水鱼、油脂精深加工、畜产品加工、玉米精深加工),由地区相关涉农部门和福海县统筹协调,在规模化制种、繁育技术推广、新品种改良扩繁等方面加强规划与指导,建设一批高标准、规模化的现代农牧业产业示范区和优良农产品新品种推广示范区,支持福海工业园区实现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的优化提升。

3.支持农资、农产品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发展。依托已入驻的新疆供销投资(控股)集团建设的“福海农副产品综合物流园”,支持农资、农产品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在福海工业园区优先发展、集中壮大。

4.鼓励入园企业创建名标名牌。一是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扶持和引导企业争创自主品牌。对获得国家级产品品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农业名牌产品)、自治区级产品品牌(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新疆农业名牌产品)企业,按照地区行署《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阿行署发〔2012〕16号)给予奖励。二是地、县相关部门要协助园区企业积极推进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及农产品品牌推荐工作,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同步”的方针,对符合条件的做到成熟一个,申报一个。三是地、县两级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完善打假协调机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品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四是到“十三五”末,力争福海工业园区完成1个国家级产品品牌、2个自治区级产品品牌申报认证工作。

(二)加快以清洁能源设备制造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产业发展。

1.地区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产业优先布局福海工业园区。利用地区丰富的风电、光热资源,发挥福海工业园区距各风场、光伏基地距离均等、辐射带动强、原材料保障充分、生产及运输成本低、基础设施完善等优势,将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布局到福海工业园区。

2.明确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定位。按照打造地区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基地的目标,重点发展风机塔筒、叶片、机舱、避雷针、法兰等产品制造加工,光伏太阳能板、蓄电池、控制器、逆变器、支架等产品组装加工,同时积极引进发展其它相关装备制造产业,支持产业集聚配套、发展壮大,实现规模效益。

3.逐步实现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产品本地化生产。为扶持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在同等条件下,积极引导协调地区清洁能源开发企业优先使用本地生产的相关产品,并在资源配置、电网接入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鼓励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1.加快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支持福海工业园区以现有基础设施为依托,建设中小企业产业集聚示范区和企业创业基地,引导中小企业围绕园区的大企业实施配套协作和集聚发展,帮助福海工业园区做好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争取工作。

2.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农业产业化、新兴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信息、生物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积极做好自治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争取工作。

(四)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资金支持。把福海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纳入地区融资平台中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加快推进。

2.项目前期费支持。地区重大项目前期费对福海工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给予支持,园区项目前期费纳入地区财政项目前期费预算统一安排。

3.项目支持。结合“阿勒泰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地区“十三五”发展规划,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县项目规划中统筹协调,重点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净水厂建设、集中供热及道路建设等方面向园区倾斜,帮助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入驻创造良好的发展平台。

(五)依托援疆支持加快园区发展。

1.援疆政策方面。把支持福海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作为黑龙江省援助阿勒泰地区产业园区发展的重点,将福海工业园区在人才、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援助需求纳入到福海县整体援疆计划中,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安排。

2.产业援疆方面。结合黑龙江省、吉林省优势产业,加强现代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以对外贸易为导向的轻工产品加工业项目合作开发;坚持产业带动,加快装备制造业新技术引进和承接转移,推进重大装备本地化生产;立足援助省市、企业集团和地区及周边资源优势,按照产业援疆差别化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前来投资兴业,力争把福海工业园区建设成为自治区对口援疆工作的示范园区。

3.援疆资金方面。加强与对口援助省市和对口援助开发区的沟通对接,在“十三五”对口援助资金中安排产业扶持资金支持福海工业园区建设,同时积极帮助园区争取援疆计划外资金和项目。

(六)鼓励“飞地经济”,逐步建立资源补偿机制。

1.鼓励发展“飞地经济”。按照资源集约、土地集约的原则发展“飞地经济”。根据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鼓励符合福海工业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在福海工业园区落地。

2.建立资源补偿机制。按照“互惠互赢”的原则,加强“飞出地”和“飞入地”的沟通与合作,在地区范围内逐步建立资源补偿机制,依据“飞入地”、“飞出地”的资源优势和产业需求,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区园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福海工业园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园区建设中的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等重大问题。同时,协调园区与自治区相关部门做好对接,帮助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和项目资金的支持。

(二)做好沟通协调。一是优化服务环境。地区有关部门要把支持和服务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二是优化执法环境。支持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园区管委会要与相关执法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加强企业服务和管理,实现企业规范发展。

(三)强化属地管理。福海县人民政府要树立区域发展一盘棋的思想,把园区的建设发展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统一部署、统筹推进。着力为园区营造政策稳定、制度透明、管理规范、办事高效、服务周到的投资环境,支持园区完善资金融通、技术开发、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方面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推进自身建设。福海工业园区要抓好规划实施,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认真研究解决园区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提高园区管理水平,切实转变作风,优化服务,努力将园区打造成为环境优美、理念超前、效益突出、管理规范的现代化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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