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设立打击违法用地宣传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设立打击违法用地宣传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8-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设立打击违法用地宣传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13〕476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设立打击违法用地宣传牌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8月19日
乌鲁木齐市设立打击违法用地宣传牌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打击违法用地行为,遏制违法建设势头,提高各族群众保护土地资源的意识,形成覆盖全市、重点突出、保护与宣传并重的打击违法用地格局,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设立打击违法用地宣传牌,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牌数量
目前,全市违法用地、私搭乱建、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规划非法占地的行为时有发生,亟需开展打击违法用地宣传,坚决遏制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现结合我市违法占地实际情况,按照各区县上报的制作数量,确定城区设立宣传牌50块,其中天山区7块,沙依巴克7块,高新区(新市区)7块,水磨沟区4块,经开区(头区)5块,达坂城区8块,米东区10块,乌鲁木齐县2块。
二、选址要求
各区打击违法用地宣传牌应设立在各区(县)、各街道(乡、镇)及社区(村)违法用地多发区域。
三、宣传牌规格
1、尺寸:长4000mm,高2500mm,宽240mm。
2、材质:牌身使用砖混结构制作,底座使用砖混结构制作。
3、内容:中间为打击违法用地宣传语内容;下部为保护责任单位、举报电话、设立单位、设立时间。
使用砖混结构制作。各区(县)可结合自身特点,本着就地取材,结实耐用,外观简朴,造价节约的原则进行选材制作。
四、组织保障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按照打击违法用地宣传牌统一规格、自行选材制作,相关建设费用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自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宣传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分工及时间安排
为确保设立宣传牌工作顺利开展,将设立宣传牌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选址、制图阶段、招标阶段(2013年8月20日—8月31日)。各区(县)开展踏勘选址、规划制图、版面设计等前期工作,完成政府采购招标工作。
(二)制作安装阶段(2013年9月1日—9月6日)。各区(县)组织完成宣传牌的制作安装工作。
(三)验收阶段(2013年9月7日—9月10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有关部门对宣传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设立打击违法用地宣传牌是落实依法管理土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必要措施和有效手段,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宣传牌设立工作。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区(县)要根据确定的宣传牌数量和分布区域,及时通知宣传牌所在地,向群众告知宣传牌设立的目的和意义,按期完成踏勘选址和工程施工等工作,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三)保障资金,落实监管。各区(县)要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抽验,保质保量地完成宣传牌设立工作。
(四)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宣传牌日常维护保护工作,制定制度,责任到人,对发现故意损坏宣传牌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打击违法用地宣传语内容》
附件:
打击违法用地宣传标语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
3、保护耕地是国策,合理用地是职责
4、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5、耕地是红线法律是底线
6、打击违法用地保护合法用地
7、提高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效遏制各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8、坚持土地公有,严禁私买私卖
9、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坚决打击非法土地买卖行为
10、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坚决拆除违法建筑
11、严肃法纪,坚决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12、依法整治土地违法,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13、打击违法乱建行为,促进社会公平有序
14、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
15、维护城乡建设秩序,遏制违法建筑蔓延
16、坚决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17、遏制违法用地促进科学发展
18、以依法用地为荣,以违法占地为耻
19、保护耕地是国策,合理用地是职责
20、珍惜土地资源,构建和谐社会
21、依法管理土地,合理利用土地
22、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建立共同责任机制,推进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建设
24、整治违法违规用地,保住耕地生命线
25、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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