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2015年德宏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9-09-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2015年德宏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

德政发〔2009〕21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各单位:

经德宏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将《德宏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0-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德宏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9—2015年)

为加强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宏观管理,合理设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充分利用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更好地为公民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满足区域内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和云南省发改委等3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及《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中心,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宗旨,以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为目标,通过政策引导,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医疗资源,不断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立适应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功能和结构更趋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实现医疗服务供给和需求的动态平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从本州医疗供需实际出发,面向全体居民,充分发挥现有医疗资源的作用。以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科学核定医疗机构的发展规模,保证全体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村居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二)整体效益原则。医疗机构设置要符合本州经济社会和卫生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医疗系统的整体功能,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整体效益。

(三)可及性原则。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布局科学合理,便于为城乡全体居民服务,避免重复设置和资源浪费。

(四)分级分工原则。为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确保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按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规模将其分为不同级别,实行标准有别、要求不同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分级分工医疗制度,逐步实行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制度。

(五)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原则。充分体现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机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六)中西医并重原则。遵循医疗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坚持中西医并重,保证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

三、现状分析

(一)区域概况

全州辖2市3县,即瑞丽市、潞西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辖50个乡镇,365个村(居)委会。总面积11526平方公里,2008年底,全州总人口118.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95.98万人,非农业人口22.52万人;汉族59.51万人,少数民族58.99万人;男性60.71万人、女性57.79万人;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是13.50‰、5.90‰、7.60‰。地区生产总值99.7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87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43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50元。

(二)医疗资源现状

1.医疗机构

全州现有医疗卫生机构696个。

按机构类别统计:有医院28个,其中属当地政府举办的7个,农垦系统6个,私立医院15个(含专科医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3个;卫生院59个,其中政府办46个,农垦系统13个;妇幼保健机构7个;其它卫生机构6个;诊所、门诊部、医务室等机构251个;村卫生室332个。

按登记发证机关统计:省级卫生行政发证1个(州医疗集团含州人民医院、州中医院、州救援中心);州级卫生行政发证25个;县市级卫生行政发证670个,其中:瑞丽市136个;潞西市88个;梁河县78个;盈江县221个;陇川县147个。

按机构所在地统计:潞西市100个(含州直13个);瑞丽市141个(含畹町12个);梁河县80个;盈江县225个;陇川县150个。

2.卫生人力

全州卫生系统共有职工454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703人,占人员总数的81.47%。全州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12人。卫生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159人,占4.29%;中级职称1024人,占27.65%。全州共有注册医师2348人,注册护士1355人。全州每千人拥有医师1.98人,护士1.14人,全州农村共有乡村医生741人。

3.医院床位

全州共有病床3802张,每千人拥有床位3.20张。

4.医疗设备

全州医院拥有大型设备主要有500mAX光机10台,800mAX光机1台,彩色多普勒成像仪8台,腹腔镜4台,核磁共振1台,全身CT机4台,碎石机5台,血液透析机6台,10万元以上自动生化分析仪11台。

四、主要卫生问题及影响因素分析

(一)区域内主要健康问题

1.传染性疾病仍是影响我州居民健康的主要原因,2008年传染病疫情统计,我州发病数(率)前五位的病种:疟疾、病毒性肝炎、肺结核、艾滋病、伤寒+副伤寒。发病人群主要是农民、学生、散居儿童、工人和民工,境外传染病的输入和新发传染病的威胁依然存在。

2.居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有增高趋势,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引起居民死亡逐渐增多,精神疾病的患病率也有升高趋势。

3.意外伤害和死亡逐年上升。交通发达、工业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大、安全隐患多,使意外伤害和死亡数量增加,交通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导致群死群伤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居民健康和死亡的重要因素。

4.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呈波动状态,随着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面临艰巨的任务。

(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

1.我州医疗资源总量基本满足需求,但资源分布不均衡,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城区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配置不尽合理,医疗卫生资源相对短缺与浪费现象并存。

2.医疗资源的配置与医疗服务需求不尽一致,尤其是优质医疗资源总量偏小,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在总体上还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3.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特殊人才缺乏、结构不合理。本科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较少,大专、中专学历人员起着骨干作用,相对发展潜力较小。各医疗机构严重缺乏技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初、中、高职称没有形成合理梯队层次,还有一部分不具备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工作。部分专业如急救医学、全科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中医等专业人员严重不足,急需补充。全州乡镇卫生院人才缺乏,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与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极不相适应。

4.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不足。我州因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力薄弱,政府投入难以满足医疗机构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对农村医疗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投入更显不足。

5.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得不到充分体现,尚不能进行有效的分工协作,竞争秩序有待规范。医疗卫生保健体系尚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有待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偏低。

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一)总体目标

通过调整和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合理设置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全州医疗机构布局合理、分工明确、防治结合、保证质量、技术适宜、运转有序及医疗服务公平性较高、城乡居民普遍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新型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全州每千人口拥有病床数达3.50张,医师2.30人,护士1.5人。

(二)设置要求

1.在规划期内政府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立医院,加强对现有二、三级医院内涵建设,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适当控制发展规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紧密结合医疗服务市场需求变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稳妥地在医疗资源相对缺乏的新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新增医疗资源。新设医疗机构以社会资金投入为主,并体现专科特色,同一区域内不重复设置专科相同的医院。

2.鼓励发展中间性医疗服务和设施,包括中医、口腔、康复、家庭病床、护理院(站)、老年病和慢性病、临终关怀等。严格限制设置传染病、性病、肿瘤、产科等容易出现违规诊疗行为的服务机构,促进医疗行为规范和医疗市场的合法有序。

3.在城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2至3万居住人口下设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其他特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4.每个乡镇由政府举办一所乡镇卫生院或中心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逐步形成“县、乡(镇)、村一体、防治结合、多元投资、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三)医疗机构设置

1.医院

(1)三级医院

功能:承担疑难危重疾病的诊治任务,以临床医疗工作为中心,医、教、研相结合,开展高等医学教育和科研工作,建设重点学科(专科),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对下级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设置:1所。

机构名称

病床规模

(张)

等级

重点专科数量(省/州)

执业地址

德宏州医疗集团人民医院

800

三级乙等

1—2/8—10潞西市

(2)二级医院

功能:作为辖区的医疗卫生中心,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工作。

设置:8所。

机构名称

病床规模

(张)

等级

重点专科数量

(州/县市)

执业地址

德宏州第二人民医院

300

二级甲等

1-2/3-4

潞西市

潞西市人民医院

250

二级甲等

1-2/2-3

潞西市

瑞丽市民族医院

400

二级甲等

1-2/3-4

瑞丽市

瑞丽市第二人民医院

150

二级乙等

/1-2

瑞丽市

盈江县人民医院

400

二级甲等

1-2/3-4

盈江县

陇川县人民医院

250

二级甲等

1-2/2-3

陇川县

梁河县人民医院

250

二级甲等

1-2/2-3

梁河县

畹町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

100

二级乙等

/1-2

畹町开发区

合计2100

(云南省农垦总局第二职工医院转型为德宏州第二人民医院;瑞丽农场医院转型为瑞丽市第二人民医院)

(3)中医医院

功能:以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为目标,以提供中医医疗服务为主,对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中医药业务技术指导,承担全州中医药教学、科研、推广等工作。

机构名称

病床规模(张)

等级

重点专科数量

(州/县市)

执业地址

德宏州医疗集团中医医院

(含州民族医药研究所)

120

二级乙等

1-/1-2

潞西市

盈江县中医院

120

二级乙等

1-2/1-2

盈江县

合计240

(4)一级医院

功能: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设置:原则上一个乡镇设置一个乡镇卫生院或中心卫生院,根据地域分布和人口数量分别设置普通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在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再设置政府办的一级医院。全州共设置46个乡镇卫生院,其中19个中心卫生院和27个普通卫生院。

县市级别

潞西市

瑞丽市

盈江县

梁河县

陇川县

畹町开发区

合计

中心卫生院

3

1

7

3

5

0

19

普通卫生院

8

4

7

5

3

0

27

合计

11

5

14

8

8

0

46

辖区

机构

床位

等级

地址

西

潞西市勐嘎镇中心卫生院

40

一级甲等

潞西市勐嘎镇

潞西市遮放镇中心卫生院

60

一级甲等

潞西市遮放镇

潞西市轩岗乡中心卫生院

50

一级甲等

潞西市轩岗乡

潞西市芒市镇卫生院

40

一级乙等

潞西市芒市镇

潞西市江东乡卫生院

30

一级乙等

潞西市江东乡

潞西市风平镇卫生院

50

一级甲等

潞西市风平镇

潞西市五岔路乡卫生院

30

一级乙等

潞西市五岔路乡

潞西市三台山乡卫生院

15

一级乙等

潞西市三台山乡

潞西市中山乡卫生院

30

一级乙等

潞西市中山乡

潞西市西山乡卫生院

15

一级乙等

潞西市西山乡

潞西市芒海镇卫生院

20

一级乙等

潞西市芒海镇

瑞丽市弄岛镇中心卫生院

50

一级甲等

瑞丽市弄岛镇

瑞丽市勐秀乡卫生院

20

一级乙等

瑞丽市勐秀乡

瑞丽市姐相乡卫生院

30

一级乙等

瑞丽市姐相乡

瑞丽市勐卯镇卫生院

15

一级乙等

瑞丽市勐卯镇

瑞丽市户育乡卫生院

15

一级乙等

瑞丽市户育乡

盈江县勐弄乡中心卫生院

40

一级甲等

盈江县勐弄乡

盈江县太平镇中心卫生院

50

一级甲等

盈江县太平镇

盈江县旧城镇中心卫生院

50

一级甲等

盈江县旧城镇

盈江县盏西镇中心卫生院

60

一级甲等

盈江县盏西镇

盈江县弄璋镇中心卫生院

70

一级甲等

盈江县弄璋镇

盈江县卡场镇中心卫生院

30

一级甲等

盈江县卡场镇

盈江县那邦镇中心卫生院

30

一级甲等

盈江县那邦镇

盈江县苏典乡卫生院

20

一级乙等

盈江县苏典乡

盈江县昔马镇卫生院

20

一级乙等

盈江县昔马镇

盈江县油松岭乡卫生院

20

一级乙等

盈江县油松岭乡

盈江县铜壁关乡卫生院

20

一级乙等

盈江县铜壁关乡

盈江县新城乡卫生院

20

一级乙等

盈江县新城乡

盈江县芒章乡卫生院

20

一级乙等

盈江县芒章乡

盈江县支那乡卫生院

20

一级乙等

盈江县支那乡

梁河县

梁河县曩宋乡中心卫生院

30

一级乙等

梁河县曩宋乡

梁河县大厂乡中心卫生院

20

一级乙等

梁河县大厂乡

梁河县芒东镇中心卫生院

50

一级甲等

梁河县芒东镇

梁河县河西乡卫生院

15

一级乙等

梁河县河西乡

梁河县平山乡卫生院

15

一级乙等

梁河县平山乡

梁河县小厂乡卫生院

15

一级乙等

梁河县小厂乡

梁河县勐养镇卫生院

20

一级乙等

梁河县勐养镇

梁河县九保乡卫生院

10

一级乙等

梁河县九保乡

陇川县城子镇中心卫生院

90

一级甲等

陇川县城镇子

陇川县户撒乡中心卫生院

50

一级甲等

陇川县户撒乡

陇川县清平乡中心卫生院

30

一级乙等

陇川县清平乡

陇川县王子树乡中心卫生院

20

一级乙等

陇川县王子树乡

陇川县弄把镇中心卫生院

100

一级甲等

陇川县陇把镇

陇川县景罕镇卫生院

30

一级乙等

陇川县景罕镇

陇川县勐约乡卫生院

20

一级乙等

陇川县勐约乡

陇川县护国乡卫生院

20

一级乙等

陇川县护国乡

合计

1515

(注:陇川农场医院转型为弄把镇中心卫生院)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功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设置:城镇区域一个社区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可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州共设置33个社区卫生机构,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1个。设置观察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20—25张,服务站设5—10张。

项目县市

潞西市

瑞丽市

盈江县

陇川县

梁河县

畹町开发区

合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

2

3

1

1

1

12

社区卫生服务站

6

4

5

2

2

2

21

合计

10

6

8

3

3

3

33

辖区

机构

床位

等级

地址

西

芒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5

潞西市芒市镇

芒市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5

潞西市芒市镇

芒市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5

潞西市芒市镇

芒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5

潞西市芒市镇

芒市西南里社区卫生服务站

10

潞西市芒市镇

芒市团结社区卫生服务站

10

潞西市芒市镇

芒市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10

潞西市芒市镇

芒市锦华社区卫生服务站

10

潞西市芒市镇

芒市建国社区卫生服务站

10

潞西市芒市镇

芒市丙午社区卫生服务站

10

潞西市芒市镇

勐卯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5

瑞丽市勐卯镇姐岗村委会

姐告国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5

瑞丽市瑞丽市姐告开发区

勐卯镇姐岗社区卫生服务站

10

瑞丽市勐卯镇姐岗村委会

勐卯镇团结社区卫生服务站

10

瑞丽市团结社区

勐卯镇目瑙社区卫生服务站

10

瑞丽市目瑙社区

勐卯镇麓川社区卫生服务站

10

瑞丽市麓川社区

平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5

盈江县平原镇

平原镇岗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5

盈江县平原镇芒仗街

平原镇莲花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5

盈江县平原镇莲花山

平原镇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

10

盈江县平原镇新建社区

平原镇盈东社区卫生服务站

10

盈江县平原镇盈东社区

平原镇永胜社区卫生服务站

10

盈江县平原镇永胜社区

平原镇胜隆社区卫生服务站

10

盈江县平原镇县一中大门旁

农场一分场社区卫生服务站

10

平原分场

章凤镇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

陇川县章凤镇新城社区

章凤镇老街子社区卫生服务站

10

陇川县章凤镇老街子社区

城子社区卫生服务站

10

陇川县城子镇

遮岛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5

梁河县遮岛镇

遮岛镇团结社区卫生服务站

10

梁河县遮岛镇

遮岛镇勐底社区卫生服务站

10

梁河县遮岛镇

畹町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

畹町开发区

畹町开发区芒棒社区卫生服务站

10

畹町芒棒

畹町开发区混板社区卫生服务站

10

畹町混板

合计

500

(注:盈江农场一分场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畹町农场医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

3.急救医疗机构

功能:承担城乡院前医疗急救任务,协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与医院急诊科(ICU)共同组成城乡急救医疗网。

设置:州设置紧急医疗救援中心1个,依托医院和社区设置4个医疗急救站;州“120”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瑞丽市、盈江县、陇川县、梁河县分别设置医疗急救站。建设全州院前、院内急救通讯网络,建成高标准的快速反应急救医疗体系。

机构名称

急救车(辆)

执业地址

德宏州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5—7

芒市团结大街

瑞丽市急救站

4—6

瑞丽市人民路17号

盈江县急救站

3—4

盈江县平原

陇川县急救站

2—3

陇川县章凤镇

梁河县急救站

2—3

梁河县遮岛

4.妇幼保健机构

功能:以提高本地区妇女、儿童群体的健康水平和人口质量为目标,提供全面、系统、连续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及妇产科、儿科的医疗保健服务。

设置:全州共设置7所,其中州级1所,瑞丽市、潞西市、陇川县、盈江县、梁河县、畹町开发区各1所。

机构名称

病床规模(张)

等级

执业地址

德宏州妇幼保健院

50

二级

潞西市

潞西市妇幼保健院

60

二级

潞西市

瑞丽市妇幼保健院

50

二级

瑞丽市

盈江县妇幼保健院

60

二级

盈江县

陇川县妇幼保健院

50

二级

陇川县

梁河县妇幼保健院

40

二级

梁河县

畹町经济开区妇幼保健院

一级

畹町开发区

合计310

5.村卫生室

功能: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

设置:每个行政村设一个村卫生室,做到一村1个卫生室;每室配备2-3名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原则不设村卫生室,村卫生室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县市在设置总数不突破的情况下,因地理环境特殊、人口居住分散或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可根据需要和群众意愿分设医疗点,医疗点归村卫生室统一领导和管理。每个村卫生室设置观察床位不超过5张。

县市

行政村

2008年底已设置村卫生室(个)

至2015年设置村卫生室(个)

共计

其中:

村卫生室

农垦系统卫生院

潞西市

80

79

75

4(已瘫痪)

77

盈江县

97

103

99

4

101

陇川县

68

74

71

3

71

瑞丽市

26

31

25

6

30

梁河县

62

62

62

0

62

畹町开发区

3

0

0

0

1

合计

336

349

332

17

342

(农垦系统卫生院:潞西市保留2个设置为村卫生室,撤消2个;盈江县保留3个,设置为卫生室2个,转型社区1个,撤消1个;陇川保留2个设为乡卫生院医疗点,撤消1个;瑞丽保留5个设置为卫生室,撤并1个。)

6.民营及其它医疗机构:

进一步放开市场,控制层次低、规模小的民营医疗机构数量,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上规模上水平的综合或专科医疗机构,引导和促进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避免重复和浪费,强化监管,提高质量。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的设置,以本规划期内每千人口拥有病床数的规划目标为控制线。诊所、医务室等机构,逐渐减少设置;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可适当增设;各县市在现有医疗机构布局的框架内,按照填平补齐、拾遗补缺、从严控制的原则进行设置审批。

发证机构

人口

(万人)

2008年底已设机构数

2015年设置机构数

民营医院(含专科)

门诊部(个)

诊所、医务室(个)

其它(个)

民营医院(含专科)

门诊部(个)

诊所、医务室(个)

其它(个)

潞西市

37.1

7(4)

3

64

2

10(5)

4

62

3

瑞丽市

16.7

3

6

96

1

6(2)

8

85

1

盈江县

29.6

3

3

27

1

4(1)

5

30

1

梁河县

16.2

0

0

7

1

2

4

16

1

陇川县

17.6

1

1

36

1

3

1

35

1

畹町开发区

1.3

1

1

7

0

1

1

6

0

合计

118.5

15(4)

14

237

6

26(8)

23

234

7

(注:疾控部门设置机构归属门诊;计划生育等部门设置的医疗机构归属其它。)

六、重点专科(学科)建设

大力组织实施“三名”战略(名医、名科、名院),着力推进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德宏州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加强脑外科(神经外科)、普外科、泌尿外科、消化科、传染科、妇科、肝胆科、神经内科、心内科、耳鼻喉科等专科建设;州妇幼保健院以产科和新生儿疾病诊疗为重点;农垦第二职工医院以精神和心理疾病防治为重点;德宏州医疗集团中医医院以风湿科、肛肠科、康复科为重点;州、县级公立医院新增ICU科室,州医疗集团新增设肿瘤科、神经内科、心血管科;各县市结合当地群众看病就诊所需,加强特色专科建设,促进综合医院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卫生财政保障制度,落实财政投入政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各级政府对发展基本医疗服务负有重要责任。一方面要通过科学设置机构,健全保障制度、提高服务能力,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另一方面要通过规范医疗市场来鼓励各级医院在不同层面开展竞争,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来提高效率。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建立卫生财政保障制度,落实对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补助政策,支持医疗机构履行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能,使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二)改革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与任务,强化卫生全行业管理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和法规,对区域内的医疗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监督和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与任务,按社会需求控制和调整机构规模,规定服务内容,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和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合理引导病人树立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的就医理念,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在控制医疗资源总量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医,形成与公立医院公平竞争的态势。卫生行政部门对社会和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要严格规范与审核,并对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科学规划,宏观调控,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把好医疗机构准入关

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下,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调节,促进现有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一方面采取鼓励政策,引导资源向城市社区、农村和基层流动;另一方面引进必要的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使医疗资源布局更趋合理。通过设定准入标准,引导社会资本在医疗资源缺乏地区设立民营医疗机构。对医疗资源的增量部分,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设置要适宜,业务结构要合理,技术的准入要严格。在增量资源的配置上,要优先考虑基本医疗服务,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八、实施办法

本规划报经德宏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县市在实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过程中,对现有不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重复设置的医疗机构,应予以合理调整。已达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设置标准的,不再规划新建、扩建医疗机构。

九、附则

(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修订。以后每五年修订一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医疗需求、医疗资源、疾病等发展变化情况,对所定指标进行修订。

(二)本设置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本设置规划由德宏州卫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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