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财政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1-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
浙财社〔2014〕7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
根据国家医改“十二五”规划目标,经省政府批准,2014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元,其中,省财政对全省两类六档地区转移支付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13元、193元、170元、129元、86元、46元。
请各级财政部门根据上述工作要求,按照个人筹资与各级财政补助3:7的比例确定总筹资标准,足额安排财政预算资金,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标准调整到位。
浙江省财政厅
2014年1月21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