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六项集中行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六项集中行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8-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六项集中行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科发人〔2013〕173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六项集中行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8月6日
关于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六项集中行动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3〕25号),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六项集中行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厅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
(一)切实减少会议数量。坚决取消无实质内容、实际作用不大的会议,可开可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一律合并。除上级领导要求外,由各市、县(市、区)科技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省性会议,每年一般召开一次;由各市科技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每年一般不超过五次;如需邀请市、县(市、区)政府领导参加的要报经省政府同意。专项性会议须报厅党组会或厅务会批准,分管厅领导召开的涉及面较广的会议需报厅主要领导批准。由厅机关各处室组织的具体业务性会议须报厅办公室审核、厅领导批准。各项会议和活动须提前一周报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未经上级批准一律不举办各类节庆、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提倡推行无会月、无会周。
(二)努力提高会议效率。严格控制会议时间、议程和规模,能压缩的坚决压缩,能开小会的不开大会,能开短会的不开长会。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一般性会议会期不超过一天,只安排一名领导讲话、讲话时间不超过一小时,会议安排工作汇报和经验交流议程的每项不超过十分钟。改进会议方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倡开网络视频会、电视电话会。
(三)大力削减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或新的政策举措的文件一律不发,涉及同类事项的尽量合并发文。上级文件已发至基层单位且要求明确的,一般不再发贯彻意见。能以便签形式印发的,不以红头文件形式印发。省科技厅的文件以发送电子稿为主,除规范性文件和少量重要文件外,一般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工作简报根据少而精的原则按需报送,除省里审批过的《浙江省科技厅简报》、《科技决策参考》、《软科学通报》外,不向上级报送其它简报。已通过正式文件或其它渠道上报的事项,不再编发简报。内设机构和厅属单位简报,一律不上报省委、省政府。大力压缩文件简报篇幅,文件内容要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语言精炼;简报每期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参考资料和研究报告一般不超过5000字。
二、进一步深化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专项行动
(四)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督促党员干部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和厅党组的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决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做到不误导盲从、不听信谣言、不散布转发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和论坛帖子。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五)整饬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机关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上班不玩游戏,不搞网购、不炒股,不在办公场所打牌;严格按规定时间用餐;遵守会场纪律,不无故缺席退席,不在会场打电话、交头接耳;践行公务员行为规范,着装得体、举止大方、用语文明,不在办公场所、公共场所做有损集体形象的事。着力整治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消极应付、不作为等现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执行力。
(六)带头做好表率。机关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到工作积极主动,不推诿、不扯皮、不拖延、不敷衍,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接待办事人员和群众态度谦和、耐心细致、服务热情;严格执行省委提出的“六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向上级赠送土特产,严禁收受各种会员卡,严禁滥发钱物,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三、进一步推进提能增效
(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部署精神,坚持能放则放、能简则简,清理和压缩行政审批事项、环节和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推进依法行政。
(八)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坚持“简便管用”原则,大力简化工作流程,做到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进一步优化科技项目申报、检查、验收流程,简化项目申报文本,通过网上申报受理;简化项目检查、验收程序,切实避免繁琐、多头、重复现象。推行工作事项集中办理、并联办理和限时办理,加强处室相互协作,提高整体运作效率。
(九)努力提高工作实效。强化科技工作的基层导向、服务导向、需求导向、绩效导向,坚持完善“百局千人万企”长效服务机制,着力帮助基层企业解难题、办实事、促创新。加强科技创新的绩效考评,促进创新资源向绩效更优的主体、领域和平台载体集聚,提高科技创新绩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调整科技计划体系,进一步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提高科技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
(十)规范领导干部工作制度。除上级统一安排外,领导干部一律不参加应酬性、赢利性和无实质意义的庆典、研讨、论坛活动。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厅主要领导随行的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其他厅领导一般不超过2个;不搞接待方案,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摆放花草和水果、香烟,不接受宴请和娱乐性消费。
(十一)规范领导干部生活待遇。不准违规占用住房,不准违规和超标准享受待遇。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不超标准配备车辆、不违规使用公车、不公车私用。调任的领导干部不以任何理由占用公款、公物,不准带走原单位的公车,不准借机豪华装修办公场所。
五、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十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未经批准的会议和活动,经费一律不予列支;开会尽量使用内部会议室,会议现场不布置背景,不发放纪念品,不搞宴请,同城不安排住宿。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公务接待食宿原则上安排在政府采购的定点饭店(宾馆),工作用餐严格坚持标准,中餐一律不饮酒,同城调研一律不安排工作餐。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公务用车能继续使用的继续使用,在更新公务用车时一律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严禁超标准配备和占用公务用车,执行公务用车事前登记、事后公布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的维修管理,进一步规范驾驶员管理。严格控制出国经费,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厅机关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的实施细则》(浙科发外〔2012〕303号)要求,严格控制出访人次、出访经费,正厅职领导每年出访不超过1次,其它省管干部届内不超过2次且2年内不超过1次,正处级干部3年内不超过1次、副处级干部4年内不超过1次、一般干部5年内不超过1次。
(十三)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每年都要认真检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重点检查会议费、招待费、出国费和公车购置费等安排使用情况,进一步杜绝铺张浪费、超标准公款消费、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依法严肃处理。
(十四)积极推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三公”经费公开制度,按照规定公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出国出境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并按要求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
六、进一步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
(十五)加强干部选拔培养。大力选拔德才兼备、政治过硬、务实开拓、勇于创新和富有团队精神的“狮子型”干部。通过绩效考评、重大任务工作考察、单位领导反映以及民主评议等方式,发现一批机关及厅属单位的优秀干部。采取压担子、给任务、上挂下派、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强对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使其接受锻炼和考验。进一步改进民主推荐选拔干部的办法,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
(十六)完善干部绩效考评激励机制。坚持“靠实干创实绩、以实绩论英雄”的导向,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并重,探索建立不同层次对象的考核细则,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考核。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改进工作、评先树优、教育培训以及调整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激情干事、奋勇争先、争创一流。
(十七)加强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注重厅属单位“一把手”的选拔、配备,注重领导班子成员年龄、专业、能力、阅历等方面的合理搭配,增强整体效能。积极推动厅机关与厅属单位干部双向流动及厅属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对软、懒、散的干部要进行整顿;对考核测评不称职的或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的干部,要及时调整或免去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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