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文号:浙司办〔2010〕11号
颁布日期:2010-03-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浙司办〔2010〕11号

厅机关各执法处室、省劳动教养管理局:

2010年,我厅依法行政工作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建设“法治浙江”的工作要求,以服务大局为已任,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增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司法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工作,努力促进司法行政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司法行政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现就做好我厅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继续加大对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力度,积极破解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到行政执法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继续抓好本厅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高厅机关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流程;修订《浙江省司法厅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执法考评机制,科学评议考核执法行为;建立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责任的追究力度;继续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及时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继续推进市县司法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理清县级司法局执法职责,加强对县级司法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劳教单位的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执法评估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完善重要执法岗位的执法程序,积极推动劳教单位重要执法环节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在落实《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试行)》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梳理行政处罚依据,根据司法行政执法实际,科学确定全系统应当细化、量化的行政处罚权项目;组织制定本厅行政处罚权细化、量化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逐步建立健全说明理由制度、案卷评查制度、裁量合法性审核制度和裁量案例指导制度等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各项配套制度。各执法职能机构要对本业务线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有裁量幅度的处罚条款,根据工作实际,认真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具体标准并贯彻执行。积极探索增强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的说理性,严格实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减少行政裁量的随意性,确保执法行为公正、公开和公平。

二、强化执法监督机制,着力提高监督检查实效

继续在全系统组织开展2010年度执法检查监督活动,积极探索执法检查的新方法、新路子,切实增强检查监督的实效性。重点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主动监督的力度,特别是对社会影响较大的个案实行提前介入、全程指导。

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加大对本级和下级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审查力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加大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备案审查力度,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加大对法律服务投诉处理工作的监督力度,规范投诉处理行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

继续加大对本厅和各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重点执法案卷的评查力度,促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执法。省劳动教养管理局要继续抓好深化“两权分离”改革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监督实效。

三、积极推动地方立法,着力推进制度创新

《浙江省人民调解条例》已被省人大常委会列入今年二类立法计划。要成立专门起草小组,正式启动《浙江省人民调解条例》草案起草工作,9月底前报省人大,争取列入省人大2011年一类立法计划。《浙江省社区矫正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也将启动;《浙江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被列入省人大立法调研项目库的立法项目,也将适时开展立法前期准备工作。相关职能机构要集中精力、精心组织、认真调研,全面总结我省司法行政实践经验,提供高质量的草案稿。

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继续制定并实施《201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强化规范性文件计划管理。各执法职能机构和省劳动教养管理局要坚持“科学立制、民主立制”,探索实施对事关管理相对人重大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增加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要把握规范性文件起草进度,保证起草质量。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后,除涉密外,必须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执法依据。

四、注重化解行政争议,着力实现“案结事了”

贯彻落实吕祖善省长今年2月21日在全省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注重化解行政争议,着力实现“案结事了”。一是要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听证、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二是要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把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途径,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申请行政复议,反映诉求、主张权利;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实地调查、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积极稳妥地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三是要拓宽行政救济渠道。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行政争议解决中的作用,公平地化解涉及不同主体的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加强行政执法投诉和法律服务投诉案件的办理,健全行政管理当事人异议处理工作,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五、开展执法培训和交流,着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执法队伍素质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前提。要采取实务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强化执法人员的学法意识,促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规范执法;加强对具体个案的交流与指导,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办案能力;加大培训力度,继续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和法制人员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法制人员的执法监督能力。各执法职能机构和省劳动教养管理局要经常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和交流执法业务,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各执法职能机构和省劳动教养管理局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并根据《浙江省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每半年向厅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报送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由厅法制处汇总后报省政府。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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